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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源在我国的能源结构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是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的能源基础。但是,煤炭资源的开采过程也造成了十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使得煤炭矿区复合生态系统的健康状况受到了严重的影响,这不仅是采煤技术的问题,更多的是生态管理问题。本文基于对煤炭矿区经济、资源、社会、生态子系统的分析以及煤炭矿区生态管理利益相关者关系的分析,从煤炭矿区协同管理的角度,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研究成果,综合运用复合生态系统管理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协同管理理论对煤炭矿区复合生态系统管理进行系统的研究,进而设计煤炭矿区复合生态系统协同管理的相关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以煤炭矿区复合生态系统管理理论为基础,系统分析研究煤炭矿区复合生态系统管理的内涵与特征,分析其协同管理构架:在整个矿区范围内,对矿区中大尺度和较长时间尺度上研究煤炭矿区子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并将煤炭矿区复合生态系统管理利益相关者定义为地方政府、矿区居民以及煤炭企业三类。探讨其协同管理的重点问题为煤炭矿区的生态环境问题、监管主体权责状况与监管力度问题、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冲突问题三个方面。以协同学理论为基础,建立矿区复合生态系统协同管理评价模型,通过对影响煤炭矿区复合生态系统协同管理的因素进行分析,构建矿区复合生态系统协同管理的参量指标体系,运用层次分析法、熵值法将各级指标合成综合类指标,通过所构建的评价模型选择矿区复合生态系统协同管理的序参量并评价系统协同程度。应用龙口矿区2005年至2014年的数据对所建模型进行实证研究。并对煤炭矿区协同畅通度进行了计算,得出龙口矿区复合生态系统协同演化的序参量为生态类参量。确立煤炭矿区复合生态系统协同管理的总体目标为:通过一定的协同措施与机制使得因开采煤炭资源而引起的地表塌陷能得到及时恢复与重建、煤矸石能得到有效的利用,矿井水得到净化处理,使矿区复合生态系统趋于健康。运用管理协同理论,基于矿区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根据煤炭矿区复合生态系统管理期望水平与实际水平差距的评估建立其协同管理的形成机制,同时分析管理期望目标实现的制约因素,从目标协同、主体协同、手段协同、居民参与、信息反馈平台构建、资金技术的支持等方面规范矿区利益相关者的行为,构建煤炭矿区复合生态系统协同管理的实现机制。为了促使协同管理机制的顺利实施,建立贯穿于形成机制与实现机制当中的约束机制,包括煤炭矿区生态系统管理现状评估制度、法律、法规、居民监督等多方约束,以期改善煤炭矿区复合生态系统协同管理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