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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高等教育正向现代高等教育转变。为适应这一变化,高等教育在其思想、理念、任务、目标、体制、制度等方面也在作出转变。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内因起到主要作用,而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更离不开学校自身的发展,尤其是学校内部决策。如何通过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决策制度,建立有利于我国大学发展的决策制度,便成了中国大学发展之路上不可回避的问题。哈佛大学、耶鲁大学、牛津大学这些世界以一流名校在学校管理上都有自己的管理方法,学校的决策制度对我国来说有着很大的借鉴意义。本文以世界一流名校——牛津大学为例,详细阐述了该校的决策制度,从决策系统和决策过程分析牛津大学的决策是如何制定出来并且实施的,最后从中得到启示。本文从决策主体、决策客体和决策环境三个部分对牛津大学的决策系统进行阐述,决策主体分为三个层级,第一层级是由教职工全体大会和理事会组成的高层决策机构,高层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全校事宜,对学校的整体发展做出决策;中层决策机构是学部和理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各自权责范围内的事务;基层决策机构就是学校各学院的领导,牛津大学的决策权主要集中在基层,各学院与大学是联邦制关系,各学院在不违反大学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独立决策,独立管理本学院的学生,这一点与我国的情况有很大的不同。牛津大学的决策环境有着非常独特的特点,就内部而言,在学院制与导师制环境的影响下,院系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力,决策具有极大的民主性;就外部而言,英国政府较少干预学校的发展,仅从立法、拨款和评估三个方面对学校进行管理,学校拥有相当大的自治权,同时社会各界也对学校的发展提供了各种资源,促进学校的发展。英国的教育中介组织发展比较健全,起到了有效的监督评估作用。从牛津大学的决策过程来看,政策的制定、执行和监督评估都以学校的规章制度为依据,学校的内部监督评估也非常有效。总之,牛津大学的决策制度有很多特征,就决策系统方面,英国政府干预少,大学具有较大的自治权,教育中介组织发展健全,学校的学院权力较大;就决策过程来说,决策有法可依,监督评估机制完善。因此,牛津大学的决策制度有很多值得我国学习的地方。反观国内,我国大学的内部决策制度则存在着很多问题,如政府干预较多,大学缺乏独立性,决策受到制约,在学校内部,基层权力较小,决策主体权责存在模糊地带,在执行过程中缺乏监督评估等。针对这些现象,有必要从牛津大学的决策制度中得到经验,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决策制度。从高校外部来说,首先,要降低高校对政府的依赖性,政府减少干预,落实大学的自主权,其次,充分发展教育中介组织,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从高校内部来说,学校要建立分工明确的决策和执行制度,完善决策程序,并且建立具有特色的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校内规章制度。如此,才能优化我国的决策制度,提升大学品质,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