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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之后,开始实行增值税税制,并从生产型增值税转型到了消费型增值税,在实施增值税税制期间,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而为了适应经济的发展,加强对第三产业的税收调节作用,我国从2012年开始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产生的效果明显。但房地产企业,金融业,建筑业等国民经济支柱型企业还未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其中房地产企业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房地产企业与建筑业,金融业,服务业都有密切的联系,房地产企业的税收也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为了更好的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本着降低房地产企业的税收负担,完善营改增工作的目的和原则,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自此所有营业税所涉及到的行业均完成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转变,营业税至此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房地产行业是我国经济的支柱型产业,是税收大户,房地产行业具有关联产业丰富、连带力强的特点,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营改增对房地产业能否按照预期起到减税作用十分关键,因而研究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就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以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的税收负担影响为出发点,进一步研究分析房地产企业如何应对营改增带来的税负影响。从我国目前的房地产企业营改增政策分析来看,在理论上,对于房地产企业的税收负担有明显降低效果,而且有利于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利于企业利润的增加。但是由于目前正处于全面实行营改增的初期,房地产企业的营改增政策从出台到实施时间较短,加之房地产企业自身的复杂性,牵涉的行业很广泛,所以给房地产企业营改增的改革带来了挑战。在实务中,房地产企业在改征增值税后,可能会出现一些购进的货物及服务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发票抵扣有限问题,影响到进项税额的正常抵扣,相较于之前缴纳营业税,房地产企业的税负可能会出现不降反升的现象。本文先简单概况了房地产企业税收的总体概况,再建立了一个简单的公式模型,并利用模型分析出缴纳增值税后对企业税负影响的关键因素,之后再分析实务中房地产企业运用营改增政策在税收方面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的影响。然后利用举例分析法,以—个具体的房地产公司-新疆信和房地产公司为例,选择三个具有代表性的开发项目,分别计算营改增前公司应交营业税额,营改增之后公司应交增值税额,并进行对比,分析出营改增政策对房地产公司开发项目的税收负担是否有降低作用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最后就本文中提到的房地产企业运用营改增政策在税收方面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多方面税务筹划建议,通过加强纳税义务时间的纳税筹划策略,加大销售精装房的纳税筹划,达到延迟纳税、降低税负、赢得现金流空间的目的。对供应商与施工公司的挑选给予一定的纳税规划,应对上游税负转嫁;采取"包工包料"、混合经营、开发成本均摊的相应纳税筹划策略,对特殊费用支出进行纳税筹划,应对进项抵扣不足的问题;通过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增值税发票的管理水平,提升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降低"营改增"后提升的税务风险水平,使房地产企业更快的适用增值税政策,获得更多的利润,赢得更大的现金流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