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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提出了共产主义的奋斗目标是实现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妇女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妇女解放和全面自由发展,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本文对妇女权益保障体系的构建进行了比较系统和深入的研究。本文简要阐述了研究意义、研究现状、研究思路和主要内容、研究方法。随后,本文分四层讨论了妇女权益保障体系构建的理论依据:首先,主要探讨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妇女权益保障思想;其次,分析了列宁的妇女权益保障理论;再次,讨论了毛泽东对妇女权益保障理论的贡献;最后,总结了邓小平和江泽民对妇女权益保障理论的新发展。在此基础上,本文认真研究了科学发展观对我国妇女权益保障的新要求,主要包括理论新要求和实践新要求。科学发展观对我国妇女权益保障的理论新要求包括:要坚持人本性,即在妇女权益保障体系构建中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要坚持全面性,即坚持社会全面发展与妇女全面发展的内在统一;要坚持公正性,即以实现性别公正为妇女权益保障的最终目标。实践新要求包括:在保障方式上,强调用国家根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形式来保障妇女权益;在保障主体上,强调通过政府、社会组织等多元化主体来保障妇女权益;在保障内容上,强调以丰富的内涵更大限度地保障妇女权益。为此,本文从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体系、组织体系、工作体系三个层次以及妇女权益保障六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反思了我国妇女权益保障体系。尽管我国妇女权利保障体系已经初具规模,但是还存在不少的问题:第一,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整;第二,我国妇女权益保障组织体系不够完善;第三,我国妇女权益保障的工作体系不够完备;第四、我国妇女权益保障的具体内容有待充实。我国妇女权益保障体系存在问题的原因是:传统性别文化影响了妇女权益保障思想的健康发展;妇女权益保障思想中法律价值定位的隐性缺失;经济和市场全球化对我国妇女权益保障带来冲击;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和落实欠缺力度。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根据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情况,结合妇女权益保障的现状,本文从如下方面对我国妇女权益保障体系构建进行了探讨:首先,在建立健全我国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体系方面,选择科学的立法模式,制订反歧视法、家庭暴力防治法、性骚扰防治法;其次,在建立健全我国妇女权益保障的组织体系方面,强化政府工作职能、转变妇联工作方式、加强民间妇女组织的作用、建立部门联动制度;再次,在建立健全我国妇女权益保障的工作体系方面,健全我国妇女权益保障的社会化工作网络、加强工作队伍建设、落实妇女权益保障的监督工作;最后,从妇女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丰富和发展妇女权益保障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