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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自2004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之后,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建设问题的研究逐渐多起来,但大多都侧重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下法治政府涵义界定、具体特征及建设路径的研究,对“中国特色”的内涵界定及“中国特色”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的具体体现还有待深入分析和探讨。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的“中国特色”,即是从“中国特色”视角深入剖析中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特征,探究“中国特色”在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的具体体现。“中国特色”,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所具有的鲜明特征和独特属性,它不是简单地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建设经验,而是始终坚持与中国具体时代特征相结合,通过不断地深化改革,使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及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特质更加突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建设的“中国特色”具体体现在:其一,在理论依据上,始终以马克思主义,尤其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为指导,对西方法治政府建设理论,则予以批判和借鉴;其二,在建设主体上,政府推动、民众参与、上下互动,共同将法治政府建设推向前进;其三,在指导原则上,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始终以人民为主体;其四,在建设目标上,坚持依法行政,力求建成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其五,在建设路径上,各级政府通过制定和积极推进具体详细的建设规划,以及广大人民群众踊跃参与,既强调要大力健全和完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机制、优化政府职能,同时还强调要构建科学规范有效的监督体系、监督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