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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现代乡村研究始自“五四”时期。这种意义上的乡村研究从一开始就与中国的现代进程紧密联系在一起。概言之,在古今之变中,中国必须由农业国转化为工业国。在这一过程中,中国的“社会”建设始终受到“内卷化”危机的钳制。中国共产党最终打破了这一僵局。通过土地革命,中国共产党以武装斗争的形式完成了“国家”建设,并通过国家的力量再次回到乡村推行“社会”建设。这种意义上的乡村建设由三十年代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的乡村研究开启。在三十年代的众多乡村研究流派中,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独树一帜。通过唯物史观的理论方法,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最终“证明”了中国农村“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由此开启了中国共产党的土地革命路线。如今,因为改革开放的范式转型,我们已经不再能够理解唯物史观视野下乡村研究在古今巨变之际承续古今的重大意义何在。通过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在中国社会性质论战第三阶段的中国农村性质论战(1933-1935)中的活动,我拟再次回到这一问题。我将指出,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诞生于三十年代的“大革命”思潮下。在这一思潮下,唯物史观的理论框架得以成型。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以这一框架中的“封建”概念分析中国农村,将目光聚焦于土地问题,最终以一种奇特的方式与传统中国“天下为公”的传统勾连了起来。其中,最关键处在于“政治性”问题。在传统中国,“天下为公”规定了政治的“法理学”基础。周秦之变之后,传统中国便形成了“封建”与“郡县”对峙的格局。新兴的“家”构成了传统中国的社会基础。在此之上形成了“个别人身支配”意义上的“公”领域。传统中国的土地问题便建基在这一政治结构上。三十年代,整体性社会变革的要求引出了唯物史观,其关切点在于社会的经济基础。“封建”这一理论框架秉承的便是这一关切。通过复杂的格义过程,“封建”脱离了“封土建侯”的中国古义,最终与唯物史观的土地问题视野联系了起来,用于泛指传统中国社会。有意思的地方在于,这么理解“封建”的时候,传统中国“天下为公”的政治结构最终以一种潜在的方式投射在了土地问题上。这便是土地问题的“政治性”结构。在三十年代,土地问题不是“经济”问题,而是“政治”问题。土地问题带来了整体性的社会动员的可能:革命。在“政治性”结构下,通过土地问题打开的缺口,农民转化为了新的政治主体“人民”。最终,中国共产党通过“革命”完成了现代中国的“国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