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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知识经济、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大学的职能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大学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会服务职能在大学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受重视。历史的变革说明了大学这一特定的社会组织逐渐从社会的边缘走向社会的中心,其社会服务职能日益扩大和彰显。我国大学与社会的结合,我国大学的社会服务职能更好地发挥,是关系到我国大学与社会共同发展的重要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得好,大学与社会则会实现“双赢”。社会有了大学的科技和人才的支撑,发展将更快、更具理性;大学也通过其社会服务职能更好地发展,积聚教育资源,拓展发展空间,增强其社会价值。
与西方大学社会服务职能发展的长期性与完整性相比,我国大学社会服务职能的发展历时较短,且一波三折。当今许多国家的高等教育事业都十分发达,大学社会服务职能也更加受到重视。本文通过对美国、英国、德国和日本四国大学社会服务职能发展的历史与现状的研究,初步概括出国外大学社会服务职能发展的几个基本特征:(一)大学社会服务职能内容和形式多样化;(二)政府对大学社会服务职能发展提供法律和政策的支持;(三)大学的社会服务职能实体化水平较高;(四)企业重视与大学紧密联系,双向性合作加强。
从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大学社会服务职能的发展历经了曲折的道路,获得了一定的发展,但是也存在明显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在认识层面上,对社会服务职能的理解存在误区;在实践层面上,服务内容比较单一,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在大学内部组织层面上,社会服务职能的发展缺乏制度保障;在国家政策法律层面上,政策导向与法律保障还不完善。这些问题是由我国特有的社会文化、政治、经济、大学自身特点以及发展的历史较短等因素造成的。笔者针对目前我国大学社会服务职能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尝试性地提出了树立正确的社会服务职能观;关注创新,注重科技成果转化;共享校园资源,深入社区服务;关注政府需求,参与社会决策,为政府服务;促进大学和企业之间的互动交流;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建立社会服务评估与引导机制等六项完善和发展我国大学社会服务职能的主要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