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以2005版至2017版国际艺术体操评分规则为依据,探究舞步组合(S→)在近4个奥运周期中的发展态势,为国内艺术体操个人项目成套技术动作中舞步组合编排水平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创新途径。本文主要以文献资料法、录像分析法、数理统计法、逻辑分析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对中外艺术体操人项目成套技术动作中舞步组合的运用情况进行研究。本文以2016年艺术体操全国锦标赛和2015年艺术体操世界锦标赛的前8名运动员的比赛录像,共计64套动作的舞步组合进行数据统计,分析中外艺术体操个人项目舞步组合的运用情况的差异。结果表明:1)中外艺术体操运动员在舞步组合的选编总数上相当,且国内稍高于国外,器械属性与特点是影响舞步组合编排的重要因素。国内与国外运动员多将舞步组合运用于成套技术动作的第一段,即1-30秒之内。在舞步组合所用时间长度上,国内与国外运动员均不少于8秒,满足规则的要求。但相对于国内运动员来说,国外运动员对整体时间的把握更加精确具体。2)在舞步组合的移动方式方面,国内运动员与国外运动员多以“部分移动”为主。国外运动员在“部分+高姿”、“部分+低姿”和“完全移动”三种移动方式的选用上次数相对均衡;国内运动员多以“移动+高姿”为主,“部分+低姿”和“完全移动”两种移动方式运用相对较少。在结合身体动作类型方面,国内运动员以“单一型”占主导地位,与身体难度、近似技巧性动作、器械熟练性的结合方面较欠缺;而国外运动员所结合的“单一型”和“复合型”的身体动作类型所占比例较为均衡。3)国内运动员在舞步组合的创新编排上缺乏艺术和观赏性。国内运动员所运用的舞步组合中的舞步多以节奏步、小碎步和舞姿组成,动作多重复、无新意,且运动员在动作完成过程中缺乏表现力,内容显得空洞,不充实;国外运动员舞步组合的编排形式多样,移动步法多与器械技术、身体难度等技术动作结合,内容充实,运动员表现能力突出,完成效果较好。4)国内运动员与国外运动员在结合器械技术动作方面有较大差异。国内运动员在结合器械技术动作时,多与使用频率高、无新意的器械基本技术组动作和其他技术组动作相结合,形式单一。且在动作完成过程中易出现器械技术不完整的现象,且失误率较高。国外运动员在器械技术的使用倾向于创新器械技术动作,选用难度较大的器械技术动作,且在成套技术动作中完成质量较高。5)在结合器械熟练性(M)动作方面,国内运动员舞步编排总数不亚于国外优秀运动员,主要弱势表现在器械熟练性附加标准的选编与创新上。国内运动员器械熟练性附加标准的选择多为易完成且使用频率较高的标准,对于偏、难的附加标准的选编较少。6)国内运动员技术水平较低是造成舞步组合编排落后于国外运动员的重要原因。在数量相当的舞步组合的编排上,国外运动员的完成质量、结构组成均优于国内。国内运动员的舞步完成质量低,易失误;结构组成较平乏,缺乏创新。舞步组合在近两个周期的国际评分规则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规则对舞步组合的要求也渐趋严格。作为艺术体操艺术担当登上难度体系的舞步组合,对提高成套技术动作的艺术表现力起到重要作用。因此,本文作者通过对舞步组合的详细探究,力求为国内舞步组合的进步与发展奠定相关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