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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形成和发展,是改革开放后我国中小板上市公司群体发展、现代金融体系发育、国家中小板上市公司政策演变三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中小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加快了步伐,各类中小板上市公司融资市场加速形成、发育。在这个大的背景下,本文探讨了我国中小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所涉及的一些重大理论问题,并对我国中小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各个子系统的主要实践活动、发展脉络、相互关系进行了全面研究。基于理论分析和经验事实总结,本文也对我国发展中小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公共政策选择提出了建议。主要内容和观点如下。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以及本文的技术路线和创新点。第二部分是理论分析。主要介绍了内部控制缺陷的相关定义以及运用信号传递理论、委托代理和信息不对称理论对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影响因素进行解释说明,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本文的实证研究假设。第三部分是中小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现状分析。主要是根据上述的理论,然后结合现状,用简单的语言描述中小板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的情况。对现状进行分析,从而得出本文的假设中的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第四和第五部分是实证结果及分析。主要说明本研究的变量界定、模型设计、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并采用描述性统计、相关性分析、Logistic逻辑回归分析方法进行实证分析,并对结果予以解释说明。第六部分是结论。总结全文,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本文创新和贡献之处表现在:第一,选取的数据年份较新,样本选取的上市板块为中小板上市公司板,选取的数据源自于2013年度,研究样本选择时效性较强。第二,提出了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与公司规模、公司财务特征、公司治理特征和审计特征相关指数的关系模型。第三,政策建议结合本国国情和权威机构研究成果。本文在建议中明确表达了对消极执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披露规则公司应从严从重处罚,且以前的研究在政策建议部分,往往是片面强调完善宏观层面的法规建设,忽略了在企业层面内部控制评价目标的定位和方法的选择对于改善信息披露质量的作用。由此,本文选取了2013年深圳上市的347家中小板企业作为研究的主要对象,对其是否具有内部控制缺陷问题以及在信息的对外发布情况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探讨在有关企业发布自我评价报告时提到的相关漏洞是以怎样的方式加以报告出来以及管理层在内部控制缺陷中的所扮演的何种角色。这些问题的相关探讨将能对我国内部控制信息的公布以及形式标准的制定提供一定的借鉴。与此同时,在发布内部信息有关漏洞的过程中,更多的是某个企业对于财务信息的记录所形成的书面报告采取了连续性的记载与发布,对于从外面的审计师进行审计的相关内容得到的结论不太具体。这些都为我国内部控制有关体制的颁布与发行起着难以估量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