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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一切经济活动的载体和基础,这个基本特征使得房地产业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行业。该行业的备受关注,带动了房地产税制也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房地产税制是指一国家或地区的房地产课税体系,它是由各种不同的房地产赋税配合而组成的一个系统的税收组织,用以完成该国家或地区的房地产政策,特别是土地政策目标。房地产税收作为国家管理经济的一个重要调节杠杆,是国家参与房地产收益分配、再分配活动的主要方式,也是国家借以调控房地产市场,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的重要经济手段。 本文仅从房地产、税收的角度对房地产税制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以期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全文共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体系的概况、税收理论依据及评价;第二部分介绍了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基本内容;第三部分介绍了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政策建议。 现阶段的房地产税收制度是在1994年税制改革的基础上确立的,涉及的税种主要有12个,包括直接以房地产为课税对象的税种6个,即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契税;与房地产紧密相关的税种6个,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目前世界上主流的各种房地产税收理论依据主要分为二大类,即公共经济学观点和房地产经济学观点。根据房地产税收理论来看,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体系总体上是符合当时经济发展需要的,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房地产税制存在着许多问题,有待我们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这些问题共分为三大类,通过立法、税制结构、税收征管三条主线来分析现行房地产税制问题的症结所在。 改革现行的房地产税制,有其客观的必要性、条件限制和特点要求,本文依照现行房地产税制的现实特点,提出了房地产税制改革的五条基本原则。在税改原则的指导下,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仍以立法、税制结构、税收征管三个方面为三条主线,深入分析需要改革的各个方面。 建立税改的基本思路后,税制改革中有几大方面是目前改革的重点:重点之一为房地产保有环节税制改革——开征物业税,这是现行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核心问题;而开征物业税的一个基础性条件为房地产评估系统的建立,建立房地产评估系统成为现在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另一个重点问题;最后提出面对如脱缰之马的房价和疯狂进入房地产市场的国内外资金,税制改革应有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