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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不可或缺的构成要素之一,意思表示分为明示和默示两种。其中,默示意思表示是指在某一民事法律活动中,行为人没有采取任何语言文字等方式直接表达意思,而是通过非语言文字的形式间接的表达意思的行为方式。这种默示的意思表示形式最显著的特征便是表意的间接性,相对人不能直接从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中获知对方的意图,但是能够根据其行为通过推定对行为人的想法进行确定。在我国,默示意思表示主要分散于《民法通则》、《合同法》、《继承法》等当中,它是私法自治、当事人意思自治在民事法律活动当中的体现,是对民事主体的尊重,符合我国现在社会高速发展、人们表达日益趋向快捷、简便化的要求。本论文主要是对以往对民法中默示意思表示的研究的梳理,包括导论、本论和结论三大部分。导论对论文的选题背景、选题意义、研究现状及研究方法进行论述。本论围绕我国民法中的默示意思表示这一主要内容分四部分展开论述,各部分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主要对默示意思表示的含义及特征进行整理论述。这部分是对默示意思表示基本理论的综述和概括,默示作为意思表示的方式之一,与意思表示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所以作者首先通过对意思表示的含义、构成要素和特征的进行阐述,得出意思表示的一般理论,然后结合默示意思表示的特点,从中归纳总结出默示意思表示的含义和特征。第二部分主要是关于默示意思表示的解释理论的探讨分析。默示意思表示在解释时需要根据私法自治、诚实信用和信赖利益保护的标准,遵循解释的规范,从而合理地推出意思表示的成立。所以在这一部分作者主要是对默示意思表示解释的内容、解释的性质及解释的标准问题进行了论述。第三部分是对默示意思表示的形式分类以及如何进行认定问题的分析。默示意思表示根据作为和不作为两种行为方式分为推定型默示和沉默两种形式。这一部分分别从含义、特征和效力三个方面对这两种形式进行了探讨分析,并对两者的区别进行了概括。在对默示意思表示的认定方面,首先从默示意思表示认定方式的根源上进行分析,然后分别就两种形式的认定方式进行了探讨和对比。第四部分是对默示意思表示的立法技术和立法体现进行论述。本章从法律推定和法律拟制两种立法技术入手,分析了我国现阶段法律中对默示意思表示的立法技术并分别从《民法通则》、《合同法》及《继承法》中列举出我国现有法律中默示意思表示的立法体现。写作过程中,由于作者的知识背景和研究能力有限,仅是对我国现有的对默示意思表示的研究进行了一次梳理,不能将默示意思表示所含所有层面内容统括其中,论述虽为粗糙不够深入,但是默示意思表示在我国民法中的作用不容小觑,作者希望能够通过本论文对我国民法中的默示意思表示有一个整体框架性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