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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鸦片战争起,中国就开始了步履维艰的近代化进程,这一进程由表及里,逐渐深入。至迟于甲午战争以后,中国朝野上下终于在教育对实现近代化的重要性的问题上达成了一致,新式教育开始如火如荼的开展起来,1905年科举制停废以后,这种势头更加猛烈。较之于中国传统的私塾教育,新式教育的创办需要巨额资金的投入,但内外交困的清政府已经无力为此提供有效的财政保障,提用庙产遂成为现实的选择。于是“庙产兴学”在清末兴起,但这场运动很快便失去控制,在民间引起大量关于庙产的纠纷,为了将其纳入政府的管控之中,袁世凯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都颁布了一系列法令来规范各地的“庙产兴学”运动,但这种“规范”并非是对“庙产兴学”的否定,而只是希望这场运动可以有序的进行,各时期的政府对提用庙产创办学校基本都持支持或者默许的态度,使得“庙产兴学”可以在一个较长的时间段内获得持续的发展。1937年日军的入侵,打断了“庙产兴学”的进程,学界也普遍认为1937年后“庙产兴学”基本结束,但从现有资料来看,1945年抗日战争结束后,“庙产兴学”再次出现高潮,但对此的研究至今尚为空白。“庙产兴学”的实质就是“占庙办学”,战后江苏各县基本都存在“占庙办学”的现象,在翻阅了大量的档案资料及报刊资料后,笔者着力还原了最为典型的宝山、常州、溧水、常熟四地“占庙办学”的历史情形。在这一过程中发现,被占用的庙宇基本可以分为民间信仰系统祠庙和佛教寺庙两种,对不同类型庙宇的占用会引起不同的社会力量之间的博弈,对民间信仰祠庙的征用会激起新旧地方精英之间的冲突,对佛教寺庙的征用则会引起地方势力同佛教团体之间的冲突。在最大程度还原历史情形的基础上,笔者深入剖析了战后江苏再次出现“占庙办学”的高潮的原因,力图对此现象的出现作出合理性解释。战后江苏之所以再次出现“占庙办学”的高潮。除了关于庙产所有权在法律层面的模糊不清与教育经费的严重不足这两大痼疾外,战后国民政府大力推进国民教育、行政院救济总署苏宁分署在援助物资以恢复受损小学过程中有工期限制、蒋介石六十大寿时兴起的“献校祝寿”运动,都对战后江苏出现“占庙办学”高潮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这也都是战后“占庙办学”的新特点。“占庙办学”过程中出现的种种纠纷。为我们展现了一幅国家、地方与宗教之间的相互博弈的生动图景,“占庙办学”的三个主体是国家、地方和宗教,对不同主体论述的侧重点各有不同,国家层面侧重于论述执政群体的受教育程度,以揣测其对于新式教育所持的态度。地方层面则试图描绘近代以来主导“占庙办学”地方精英递嬗的历史轨迹,试图通过分析主导“占庙办学”主体的变迁来诠释近代地方权力中心的转移。宗教方面是以佛教为中心,论述近代全国性佛教团体的组建及其与“占庙办学”之间的互动,以展现佛教势力为维护自身利益从分散走向联合的历史进程。国家、地方、宗教这三个主体在不同的冲突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三者间力量的博弈为我们重新理解中国近代史提供了绝好的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