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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有组织犯罪和隐性犯罪等案件类型数量的急剧增长,传统的侦查措施与手段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侦查实践的需要,秘密侦查作为一种特殊而有效的侦查手段应运而生,在各国的侦查实践中被广泛应用。特别是在侦查诸如持续性、系列性、组织性犯罪等案件的过程中,秘密侦查由于其具备隐蔽性和主动性的特点,在预防犯罪和制止犯罪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但是同时秘密侦查措施也有易侵权性的特征,如若运用不当则有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之嫌。为了顺利实现侦查目的,同时避免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侵害,世界各国普遍对秘密侦查的适用采取严格的限制规定,加强对其规制。我国对秘密侦查的法律规制较少,实践中的广泛应用与法律规制的缺失之间的非对称性早已引起学界对于秘密侦查进行法律规制的广泛探讨,但对于秘密侦查的效益问题学界却鲜有涉及。在当前我国侦查力量短缺、技术较为落后、侦查资源投入不足、侦查效益总体来说不高的情形下,对秘密侦查效益问题研究具有较大实践价值与理论意义。全文除引言外,共分为四个部分,每个部分的大致内容如下:第一部分,秘密侦查的概念分析。厘清秘密侦查的定义,将秘密侦查解释为侦查机关在侦查某些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犯罪时,在采用传统的公开侦查行为难以奏效的情况下,针对特定侦查对象,经过严格的程序审批,采取的一种隐蔽性和强制性的专门调查工作,实践中秘密侦查主要有三种主要形式:外线侦查、内线侦查和技术侦查,进而分析秘密侦查所具备的隐蔽性、易侵权性、备用性和主动性特征。第二部分,秘密侦查的效益分析。借助侦查效益的一般理论,将其应用到秘密侦查的效益分析上。分析秘密侦查成本和收益的构成内容及表现,揭示秘密侦查必要成本与错误成本之间的关系,探索提高秘密侦查效益的基本途径。将秘密侦查效益问题的落脚点转化为如何保障秘密侦查的必要成本,通过对必要成本中根本性问题的考察,即对作为秘密侦查制度根基的法律法规进行考察,得出要提高秘密侦查效益便要对秘密侦查必要成本与错误成本进行控制的结论。第三部分,当前我国秘密侦查效益的现状分析。通过对秘密侦查必要成本、错误成本以及收益情况的现状考察,提出法律法规缺失导致必要成本投入不足,行政控制与司法监督不足导致错误成本过高以及评价反馈机制不畅导致的收益较低,并具体阐释导致这些现状的原因和表现。第四部分,探讨提高秘密侦查效益的法治化道路。结合我国实践中秘密侦查效益的现状分析,分析提高秘密侦查效益的方法,即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秘密侦查的适用范围、对象和程序等内容进行法律控制与监督,同时采取行政控制与司法监督相结合的机制对秘密侦查的适用进行监督控制,避免错误成本的产生,建立秘密侦查效益的评价反馈机制,促进侦查效益的提高,通过秘密侦查法治化,提高秘密侦查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