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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研究新时期城市规划管理和城市建设的时代背景入手,分析了国内城市规划和城市规划管理现状中存在的问题,指出城市规划在保障公众在城市空间中实现和完善自身发展权益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进而认识到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和手段对于保障公民空间发展权益的必要性,并对优化相关管理体制和手段作一初探。文章首先概述了国外城市规划发展历史,概述了欧美规划学界对于规划模型的发展,同时简述了西方规划学界和学界以外人士认识到的城市管理的实践结果中的缺陷和不足。文章继而概述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城市规划管理与城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矛盾,公众对于城市规划的认识和诉求,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见物,不见人”的倾向等等。文章针对我国目前城市规划管理实践与管理目标的差距的现实情况,提出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价值取向,即城市规划管理应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公共利益为中心,应在追求社会效率的同时实现社会公平。文章同时剖析了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的特点,即综合性、民主性、政策性和实践性,从城市规划管理特点及职能总结出城市规划管理对于实现公民权益的必要性。接下来,文章对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的现状从多角度进行分析,主要有以下方面:城市规划理论和技术发展与社会需求的矛盾、城市规划管理手段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矛盾、城市规划实践结果与管理职能要求的差距等,分析总结指出目前我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在公众空间发展权益实现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文章又从解读城乡规划法的指导思想和意义入手,从解读党和国家近年来对民生问题的重视和要求方面入手,分析不同层面对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体系的新要求,为后续章节的研究内容做出铺垫。在此基础上,文章立足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现状,以解决在规划管理各阶段更好地实现和保障公民空间权益为出发点,对优化城市规划管理提出相应对策,即转变城市规划管理人员的认识、完善城市规划法律体系、完善城市规划功能评价、完善公众参与制度、专家参与以及法律救济制度,使在城市管理过程中实现公民空间发展权益,具有更强的完整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本文的研究意义旨在提出在新时期条件下完善公共利益实现的城市规划管理的途径。这对处于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时代的城市规划如何更好的对城市发展发挥作用,对实践以人为本的社会管理和发展目标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