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法律·秩序——对法国大革命的解读

来源 :西南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zxldf2003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二百多年来的历史中,法国大革命无疑是最重大的事件,无论是在日常生活,还是在学术领域,它都持续的影响着我们,激动着我们的思想和灵魂。意大利学者克罗齐有句名言:“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对历史的评说,体现着当代人的思想境界。当人们戴着观念的眼镜审视历史时,也就不可避免地戴上了个人的喜好与感情。在本文中,笔者试图以革命与秩序的角度来检查历史,解读法国大革命,以文字之轻,再现历史之重。 我们可以从秩序改变的角度认为,革命是通往未来的道路,应该被视为是一个超越现存政治界限的政治过程而非社会事件。法国革命就是同旧秩序的彻底决裂,对目标秩序的执着追求。 法国大革命打破了旧秩序,却没有建立应有的目标秩序。社会秩序的建设上,革命者用道德代替法律,以人民的意志代表法律,腥风血雨的革命使得大量的革命者最后走上了断头台,造成了红色恐怖。政治秩序的建设上,缺失宪政的民主,没能建立理想的自由民主制度,却恢复了一些旧的东西。革命之后,似乎又回到原点。无论社会秩序,还是政治秩序,法国大革命都没有建立起应有的目标秩序。那么,法国革命为什么没能建立目标秩序呢?原来法国革命是一场全盘的革命,是通过破坏秩序的方式来建构应有的目标秩序,而革命的内在本质与秩序的内在要求也是冲突的。我们看到,革命具有合理性,也具有非理性的灾难,这一切都共存于伟大的历史进程之中。革命的历史意义并不是道德情感批判可以代替的,只有理解革命的时代,才能理解法国革命的意义:革命是手段,而不是目的。革命不是秩序改变的追求,不一定是秩序变革的良方。 本文首先从英美法革命的比较谈起,指出法国革命与英美革命的差别之处在于法国革命是一场激进的、全盘的革命,提出问题:法国大革命中如此混乱的秩序是如何造成的?法国革命怎么进行秩序的建构,能够建立新的秩序吗? 文章主体结构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对法国大革命的工具性担当进行分析。革命首先就是同旧秩序的决裂,把它彻底推翻,法国大革命也不例外。法国大革命一开始就是以同传统决裂、开创人类新世界为己任。法国革命不仅变革了旧政府,破坏了现有的国家机器,而且还要废除旧的社会结构,并除去各种传统,更新风俗习惯,因此,法国革命攻击一切现存权力,摧毁一切公认的势力,同旧的一切决裂。 第二部分对法国革命的目的性追求进行考究。破是为了立,为了再建立,归根到底,革命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要建立新的秩序。法国革命成功之后,革命者面对秩序重建的问题,用法律来确立新的法律传统和新的秩序,同时它把秩序的建没伸向了道德和宗教领域,试图改变人民生活的全部——他们的工作、宗教信仰和实践、家庭、法律制度、交际类型,甚至他们空间和时间体验。革命总是在旧制度的废墟上企图进行新秩序的建设,不管最终是否能建立新的秩序,但革命者都进行了新秩序建立的尝试。 第三部分对法国革命时期法律的关注和考察。这时法律变成革命的工具,它以两种方式来实现这种目的:一种是破坏性,另一种是建设性。在大革命过程中,革命者颁布了大量的法律文件,在革命与秩序的视野下,从法律的角度对法国大革命进行了剖析:法国革命是对法律超越,法律成了革命秩序破坏和重建的工具。 第四部分对法国大革命所积累的经验和教训进行的思考和总结。革命的胜利让人们以为,只要打破了旧秩序,新的秩序就可以轻易的建立起来。法国革命没有建立新的秩序,是因为革命超越法律,导致了不断革命,革命的本质与秩序的内在要求必然存在着冲突。另一个原因就是传统不可能在一瞬间消失,企图进行乌托邦似的建构是不可能的。既然没有建立新秩序,那么革命就不一定是秩序变革的追求,而尊重既有制度的社会改良才可能是秩序变革之道。 对革命、法律、秩序的思考是我们走进法国革命、反思法国革命的指路明灯。法国革命超越法律,以法律为手段对秩序进行破坏和重建,但革命与秩序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悖论,法国革命没能建立起新的秩序。所以,革命不一定是秩序变革的良方。
其他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