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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区域以长沙市“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和动态监测为基础,收集和处理研究区项目监管、区域监管与动态监测项目资料和数据、水土保持方案等,利用“天地一体化”项目监管技术和中国土壤流失方程(Chinese Soil Loss Equation,CSLE)模型,对研究区域内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状况进行监测,通过获取生产建设项目扰动图斑面积、防治责任范围面积、现场水土流失监测情况和动态监测土壤侵蚀情况,获取长沙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面积和CSLE模型因子数据,从而分析长沙市水土流失特征。并通过对比水土保持监管数据和CSLE模型提取的各项因子数据,研究和探讨与水土保持遥感监管结合的可行性,为更加科学性和直观性研究与评价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情况提供依据。研究的主要结果如下:(1)水土流失特征:①公路工程、城市管网工程和信息产业类项目需加强监管力度。根据长沙市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的统计,城市管网工程和公路工程建设期间的平均侵蚀模数分别为1169t/km2 ·a和1633t/km2·a,其水土流失相对长沙市其他行业类型的生产建设项目较严重。试运行期,公路工程和信息产业类项目水土流失治理效益不达标,分别为682 t/km2·a和537 t/km2·a,超过了南方红壤区土壤侵蚀容许值500 t/km2·a。②未批先建项目中,以微度流失为主,占比71.93%,未监测项目以中度流失为主,占比55.56%,在长沙市水土流失治理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加强对相关手续的审批力度,可以有效的指导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水土保持措施的建设,使水土流失有效的减少。③宁乡市、浏阳市内的生产建设项目坡长坡度因子对其水土流失影响较大。长沙雨花区、芙蓉区、开福区、岳麓区、望城区、长沙县坡度相对较小,生产建设项目的土石方相对较少;浏阳市、宁乡市S值和L值较大,坡度相对较陡,地形相对复杂,起伏较大,土石方工程相对较多,生产建设项目对地表的扰动相对较大,监管的重点应是其土石方的合理性,排水沟、沉砂池、挡墙、坡面防护等水土保持措施是否完善。④浏阳市的水土流失面积最大,共计1335.20公顷,水土流失面积主要集中在小于30%覆盖的区域,应加强对扰动过程中的生产建设项目临时绿化措施,增加表土堆置区、土质坡面等裸露、松散土质的撒播草籽措施。(2)望城区、浏阳市、长沙县和宁乡市相对长沙市其他行政区域其扰动面积较多,且区域内开发程度相对其他区域较低,地形起伏更大,建设时对原地貌的破坏更大,手续相对不完善,监管力度相对较弱,更易造成水土流失,是水土保持监管的重点。望城区、浏阳市、长沙县和宁乡市扰动图斑分别为378个、364个、362个、336个,且区域内开发程度相对其他区域较低,地形起伏更大,建设时对原地貌的破坏更大,手续相对不完善,监管力度相对较弱,更易造成水土流失;应大力加强望城区、浏阳市、长沙县和宁乡市是水土保持监管的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审批和监管力度,在区域进行水土保持监管时,应提高对其水土保持相关手续的监督和跟踪频次及。(3)浏阳市、长沙县和宁乡市原地貌植被情况较好,中高及以上的植被覆盖度面积占比分为为76.86%、46.93%和31.87%,生产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大,应重点监管生产建设项目的植被恢复率和表土保护率是否达到要求,长沙市其他行政区域需重点监管生产建设项目的植被覆盖率。由于区域内开发程度相对较高,长沙市其他行政区域植被覆盖率相对较低,原有植被大部分已被破坏,应根据区域开发程度和原始地貌情况实行不同的监管指标,如生产建设项目的植被覆盖率是否达标;应加强施工中生产建设项目的临时绿化措施,增加表土堆置区、裸露土质坡面等施工区的撒播草籽措施等。(4)研究区域内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和CSLE模型水土流失面积数据趋势存在较大偏差,应根据项目特性判别是否采用CSLE模型进行验证。点状项目数据偏差较大,且项目面积较小,容易产生误差,应进行加权后采用CSLE模型进行验证。线状项目因宽度较小不容易被CSLE模型识别,不建议采用CSLE模型验证。面状项目等面积较大的项目生产建设项目可以根据CSLE模型数据进行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