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农村建设倡导生态农业和规模农业的发展道路,农村土地流转在各地区蔚然成势。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在现代农业要求规模化生产的背景下,遵循农民自愿和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鼓励农民放开经营权,把小规模零碎化的责任田加以整合以适应现代农业生产。流转不仅使农村闲置土地得到充分利用,农民收入得到大幅度增长,而且缓解了农村人口老龄化和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而造成的劳动力短缺问题。土地问题是农业最核心的问题,要推进农业现代化、解决农村发展短板,农村土地生产要素就要得到高效合理有序流动,在严格遵循土地集体所有的红线要求下,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因此,各地区都在探索适合当地农业发展的流转道路。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近些年来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过去的禁止流转到允许流转、从农民自发流转到政府规范流转、从农户零星流转到集体规模流转。目前,各地区在探索过程中,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土地流转模式,其中重庆、天津、成都、安徽、浙江以及山东等地的做法很值得深入研究。这些地区的实践可以概括为三种主要形式:第一种为参与主体只有农户的自发流转;第二种为土地向其他市场主体的流转;第三种为土地向农村合作组织的流转。对三种模式利用SCP分析范式进行比较,可以发现自发流转方式仍处于较初级水平,需要促进其向其他流转方式转变。通过对菏泽、临沂、莱芜三个地区的400份农民问卷调查,获取到农民对土地流转的真实意愿的样本数据,对这些数据进行统计整理和Logistic计量模型分析,发现普通农户一般为土地流出者,而种粮大户和其他市场组织则为土地流入者,并通过问卷分析发现影响农民流转的诸多因素。至目前为止,现有土地流转模式仍存在众多缺陷,如形式不规范,流转时间短,缺乏金融支持等,希望能够通过调整土地流转制度,构建完善的土地流转平台以及社会保障体系从而加快农业发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