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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维·米勒(David Miller)是当代英国著名的政治哲学家,牛津大学教授,左翼学者,也是当代西方市场社会主义代表人物之一,其著述主要涉及政治哲学和社会主义理论等领域。本文认为,米勒主要是从人类社会关系模式入手,探讨了与之相应的社会正义三原则,以寻求在政治哲学层面为其“合作制市场社会主义”作理论支撑。在合作制市场社会主义体系当中,米勒为市场的存在作了道德规范性的辩护;从社会正义原则的应得原则出发,米勒证明了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价值目标之间的相容性,进而形成了其社会主义正义理论。在坚持社会正义的前提下,通过市场作用的发挥来发展壮大社会主义,实现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从社会正义理论的建构到市场社会主义的建立,米勒的社会主义正义理论体现了其思想发展在理论逻辑上的一贯性,即由规范性的研究来阐释并且指导具体的实践,从而形成一套完整的思想理论体系。随着苏东社会主义国家的解体,米勒坚信只有不断探索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才能真正走向社会主义,从整体上解决人类社会面临的各种矛盾。本论文分为六章。第一章梳理和概括了正义概念以及西方社会正义理论,进而对米勒的社会正义理论内涵作了分析。第二章对米勒的社会正义理论产生的时代背景以及米勒的社会正义理论在学理上的理论渊源进行了研究,分析总结出米勒是通过对人类社会关系模式的抽象概括,进而发展出与之对应的社会正义三原则,并以此来建构其社会正义理论。第三章归纳总结出米勒的社会正义理论主要内容,认为其基本价值追求就是满足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第四章首次将米勒的社会正义理论与社会主义理论相结合,提出了米勒的社会主义正义理论概念,并且对其内涵进行了解读。第五章探讨了米勒的社会主义正义理论的现实路径选择问题,即合作制市场社会主义的模式建构问题。第六章通过梳理总结社会主义正义理论发展的历史,以马克思主义和市场社会主义的视域对米勒的社会主义正义理论进行了客观的分析与评价,并且挖掘了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有益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