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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得到空前提高。在科技力量下取得的物质成果愈加丰富的同时,人类逐渐迷失在对自然界的征服中。人类中心主义盛行,不断扩张的主体意识导致人对自身与自然相依共存的统一关系的漠视,对自然价值理性的忽视使人类逐渐丧失对自然的人文责任,导致生态伦理困境的出现,由此引发系列环境问题。基于上述原因,迫切需要责任伦理作出意识引导和道德推动。责任伦理由马克斯.韦伯最早提出,其区别于信念伦理,强调对事前责任的预见和事后责任的主动承担,其倡导提前负责的精神,对生态文明建设有着重要意义。公众是环境行为的主体,是众多个体构成的集合,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其责任伦理品格对实现生态文明有重要影响,因而以公众为责任主体研究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责任伦理,是重要也是必要的。文章首先对本论题的研究背景作了概述,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目的及意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论文创新与难点作了综合阐述。接着从责任伦理学的产生背景、责任伦理的内涵、价值等相关概念和理论入手,引出对生态问题的伦理反思,围绕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时代的自然伦理观进行了阐述分析,在此基础上反思人对自然意识的缺乏与自然对人的报复,并进一步分析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提出倡导和践行责任伦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并从两方面对此进行论述。一方面,进一步分析阐释生态文明是人同自然“和解”的必由之路,另一方面,对责任伦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文化基础进行探析。接着进一步分析论证公众责任伦理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意义。围绕公众责任伦理的内涵和公众生态责任的形成以及公众责任伦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三个方面进行论述。对公众生态责任的形成,主要从公众的本质属性、公众的社会角色特点、公众的存在价值三方面进行剖析。在分析公众责任伦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时,先阐明公众行为与生态环境的密切关系,进而指出恪守公众责任伦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需要,并对此进行哲学及伦理原因分析。在明确责任伦理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意义后,对公众责任伦理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本要求进行了重点分析论证。首先,从生态责任伦理中的主体和客体涵义、生态责任主体与责任客体的交互影响、生态责任主体与责任客体和谐共生三方面对生态责任主体与责任客体间相依相存的统一关系进行了阐述。其次,对公众意志自由与生态责任的辩证统一关系进行了分析,从公众意志自由是公众承担生态责任的前提、生态责任是实现公众意志自由的保障、公众意志自由与公众生态责任在矛盾中统一这三方面进行了分析论证。再次,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公众对未来环境行为及责任作出前瞻性考量、要求公众对未来环境行为后果提前负责两方面对生态文明中强调公众对环境行为的责任预见进行了深入分析。最后,从生态文明建设是一种面向未来的责任、履行生态文明的环境责任是公众对自我的内在伦理要求、强化生态责任意识有利于增强公众履行未来生态责任的自律性三方面对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公众对未来责任的自觉履行进行了全面剖析。在完成以上论述后,文章最后理论联系实际地指出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公众责任伦理的践行路径。从强化教育引导,培育公众生态责任自觉意识、发挥舆论导向功能,营造关护自然的社会文化氛围、建立生态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三方面阐述了公众生态责任培育的实践路径。这为践行公众生态责任提供了实践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