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制度下融资租赁出租人的权利救济

来源 :上海交通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xcheng823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法律建设是融资租赁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国融资租赁业正处于高速发展的上升期,与之相对的是融资租赁法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现有法律体制下,融资租赁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对等、风险分担严重失衡,致使在善意取得制度下出租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严重影响了融资租赁产业的发展。我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构建了善意取得制度,当第三人的行为满足善意取得基本构成要件时,第三人取得了租赁物的所有权,此举保护了融资租赁中善意第三人的权益,维护了物权的动的交易安全。但对于物权的静的交易安全----出租人的租赁物所有权应该如何保护呢?在善意取得制度下,融资租赁出租人的合法权利应该如何救济呢?这些问题将是本文探讨的重点内容。本文将从以下几个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介绍一个“一物两融”的典型案例,通过分析案例提出问题:在善意取得制度下如何对融资租赁出租人权利进行救济?如何才能既保护交易安全又维护出租人合法权益?第二部分,介绍我国善意取得制度下融资租赁出租人保护的历史沿革,分析现有法律存在的问题及不足。第三部分,对部分国家关于善意取得制度下出租人权利保护的相关规定进行评析,分析哪些措施值得我们借鉴。第四部分,提出善意取得制度下出租人权利救济的完善建议:一是建立融资租赁物权登记公示制度;二是建议善意证明责任由出租人及第三人共同承担。
其他文献
随着国民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进步,新能源汽车成为社会各界人士高度关注领域,社会对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人才需求量增加,而专业人才的培养就成为推动行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
自我同一性是个体在发展阶段中对自我的一种感知、确认和整合,网络多元文化对个体的自我同一性既具有积极的影响作用,也可能会带来一定的负面效应,因此应在一种新的自我观的
<正>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山西省作家共出版中短篇小说集16部,在全国各个刊物上刊发中短篇小说109篇,其中中篇小说39篇,短篇小说70篇。有27篇次被《小说选刊》《小说月报》《
辽宁农信创始于1951年,目前辖内共有61家法人机构,是省内资金实力最强、营业网点最多、服务覆盖面最广的地方性金融机构。辽宁农信于2013年组建电子银行部,6年时间构建了电子金融管理制度体系、电子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和电子金融业务体系,其中电子金融业务体系以“电子银行、银行卡、自助渠道、收单业务、网络支付、电子商城和客户中心”等为主体,使得辽宁农信的电子金融业务由一张白纸变成了如今的多彩画卷。截至20
活性粉末混凝土(Reactive powder concrete,RPC)的原材料价格昂贵、制备成本高严重影响其广泛应用,寻求廉价的原材料用于制备RPC是解决RPC成本问题的关键之一。随着玻璃钢制品市场的发展,玻璃钢产品的生产导致大量玻璃钢废弃物排放。玻璃钢(Glass Fiber Reinforced Plastic;GFRP)废弃物处理困难,回收利用技术不发达制约玻璃钢复合材料行业的发展。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