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贸易与道德是对立统一的。一方面,国民待遇和非歧视原则是国际贸易体系建立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一国有权在其公共道德受到威胁之时采取措施予以保护。因此在贸易和道德之间寻求利益保护的平衡是非常重要的。WTO法中公共道德例外条款为贸易与道德的冲突解决提供了法律依据。GATT第20条第一项公共道德例外条款的具体规定包括序言部分和子项:即不在情形相同的国家之间构成任意或不合理歧视的手段或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为保护公共道德所必须的措施。 但是关于公共道德范畴的相关问题,有权机构一直未对之进行过解释。直到“美国影响跨境提供赌博服务和博彩服务措施案”(以下简称“美国博彩案”)(DS285)的出现,公共道德例外第一次在服务贸易领域被援引,公共道德的相关界定也随之明朗化。“中国影响出版物和娱乐用音像制品贸易权和分销服务措施案”(以下简称“中美出版物案”)(DS363)又是一起援引公共道德例外作为抗辩的案例,对之后中国援引公共道德例外有重要的影响。 在中美出版物案中,由于争议措施被指控违背加入议定书的相关承诺,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公共道德例外条款能否被援引作为抗辩理由。另外对GATT第20条一般例外条款的援引,首先是要符合必要性的要求,其次需要满足序言的要求。依据DSB之前的专家组报告和上诉机构报告可以发现,要想援引成功也不是一件易事。为此有必要对GATT第20条公共道德例外条款的适用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