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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作为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通过土地整治工程可以提升耕地质量,现实工作中常以耕地等别表征土地整治的效果,但由于土地整治工程影响的分等指标较少,造成等别提升困难,土地整治的效果未能得到充分反映。为此,引入质量级,在分等因素的基础上纳入影响土地整治的其他因素,通过耕地定级,更好的表征土地整治的效果。本研究梳理现有耕地质量评价的指标体系,针对土地整治与估价两种定级目的,构建服务于该目的的开放式定级指标体系。同时,在传统修正法的基础上,提出两级修正法、综合修正法。以上海市青浦区为例,采用三种方法对其耕地进行定级,并对定级成果加以比较,探索新方法的可行性,以期对日后的定级工作提供借鉴。具体结果如下:(1)针对青浦区实际,本研究在分等指标的基础上,补充集中连片度、田块大小、田块形状、田间道路通达度指标,以服务于土地整治;在质量级指标的基础上,补充耕作距离、对外交通便利度、中心城镇影响度、郊野公园影响度指标,以服务于土地估价。(2)采用传统修正法计算,研究区耕地质量级平均级别为2.13级,价格级平均级别为2.93级;采用两级修正法,研究区耕地质量级平均级别为2.20级,价格级平均级别为2.82级;采用综合修正法;研究区耕地质量级平均级别为2.26级,价格级平均级别为2.90级。(3)对三种方法定级结果进行比较,传统修正法计算结果和新方法计算的结果呈现差距:传统修正法计算定级指数跨度较大,新方法计算的定级指数范围跨度较小,其中综合修正法的跨度最小;新方法各级别的变异系数低于传统修正法,说明新方法同一级别的性质更加均一,方法具有可行性。(4)《农用地定级规程》(GB/T 28405-2012)中对于耕地定级目的界定不够明确,地方开展定级工作侧重于为土地估价服务,建议在规程中明确定级目的,丰富为土地整治服务的质量级评定的内容,同时丰富定级指数计算方法。在三调工作中,应完善定级工作内容,从质量级和价格级两方面出发,全面开展全国耕地定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