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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保护是WTO允许的唯一合法的保护措施,其重要性日益凸现。从全球范围来看关税总水平是单一的下降趋势,所以当前的关税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是在税率水平下降的背景下通过设置合理的关税结构,以实现该国的经济利益最大化。在全球生产阶段多元化的今天,这种关税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关税有效保护理论的思想。 讨论任何一种经济政策都不能离开其所处的整个政策框架,关税有效保护也应在整个关税政策框架内讨论并被不断赋予新的内涵。本文认为关税有效保护的内涵就是实现其政策目标的基本手段,即“在调整关税水平时优化关税结构”。并在整个关税政策框架内,从这一内涵出发,将“关税有效保护”定义为“通过在调整关税总体水平过程中优化关税结构这一基本手段,实现关税保护效果的最大化,也就是实现包括外商投资、产业、进出口贸易、关税收入、国际经贸关系等变量在内的关税目标函数值的最大化”。 在此定义的基础上,作者以“衡量中国的关税有效保护效果”作为论文的主题。目前学术界对这一课题的研究主要存在两个缺陷:一是效果评价指标的不全面性;二是效果评价指标计量的不方便性。本论文也正是作者试图克服目前这一课题研究存在的缺陷所做的努力尝试。本论文的写作框架如下: 论文第一部分:对关税有效保护进行了理论分析,这是全文的理论基础。这一部分对关税有效保护进行了代数与几何分析、并对关税有效保护的作用机制进行了分析。 论文第二部分:在前文对关税有效保护政策目标、关税有效保护理论、关税有效保护作用机制三者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本部分建立了一套评价关税有效保护效果的指标体系,这套指标体系包括“有效保护率(ERP)、外商投资、产业、进出口、关税收入、调整对外经贸关系”六个方面的内容。 论文第三部分:在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对中国自1992年以来的关税保护效果进行了总体实证分析。通过分析本文认为在外商投资、进出口方面的保护效果较好;在产业方面的保护效果不理想;在关税有效保护率、调整对外经贸方面效果既有好的一面,又有不理想的地方。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关税政策调整没有反映中国经济阶段动态发展的需要、没有适应产业动态升级的需要。 论文第四部分:在评价体系的基础上以汽车产业为例对中国关税保护效果进行了产业实证分析。主要是从关税有效保护率、外商投资、产业、进出口四方面在于关税下调导致进口剧增冲击了国内市场,而在于产业的关税梯度结构不合理、对关键资本投入品的保护不足、技术进步缓慢从而成为整个产业发展的瓶颈。 论文最后一部分:作者根据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并结合第三、四部分对中国的实证分析,从评价体系的几个方面提出了提高中国关税有效保护效果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