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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类属大陆法系的当代中国,并不承认判例法的法源效力。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具有一定局限性的成文法往往难以应对社会现状,这样就势必影响我国的法制建设和法治发展。在法律全球化的今天,我国应当顺应两大法系的融合趋势,充分结合中国国情,对英美法系判例法制度加以科学借鉴,进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判例法制度。因此,探究当代中国引进判例法制度这一课题极具现实意义。本文主要运用比较法学的理论和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通过对英美法系判例法制度的综述和评析,在客观阐明判例法的中国土壤的前提下,提出了有关中国特色判例法制度的具体设计。本文共分三章:第一章为判例法制度概述。本章主要以英国判例法为例,简要介绍了其发展的四个历史阶段,以及判例法的变化趋势,并阐明了判例法的优缺之处。这一部分为当代中国对于英美法系判例法制度的借鉴奠定了客观基础。第二章为判例法的中国土壤。本章结合具体案例对当代中国实行判例法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加以论证,并指出了引进判例法制度的现实障碍,进而客观地分析了判例法的中国土壤。这一部分为中国特色判例法制度的研究提供了必要前提。第三章为判例法的现实培育。本章是本文研究的重点,笔者也提出了新的见解。这一部分涉及到有关中国特色判例法制度的具体设计,从相关制度设计和制度运行环境的改造两个方面展开了关于中国特色判例法制度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