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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赔偿是民法上最常见的损害赔偿方式,在缓解侵权人和被侵权人之间紧张的社会关系、保障被侵权人的合法利益方面起到了最直接有效的作用。在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经济赔偿已不仅单方面保护被害人权益,也发挥了刑法方面的效果,即犯罪人通过对被害人进行经济赔偿,会酌情获得从轻或减轻的处罚。除了引言和结语,本文分五部分论述了经济赔偿的刑法效果。引言部分介绍了现实中的三个案例,案例中不同的判决结果引发了对刑事案件中经济赔偿的刑法效果在实践中运用的思考。正文第一章介绍了与经济赔偿的刑法效果相关的概念,以及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刑事案件经济赔偿的现状。第二章主要介绍了理论界对经济赔偿的刑法效果不同的观点。反对者认为这种做法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立法司法原则,会造成法院判决的公正性偏失,被害人的心理愤恨得不到纾解;支持者则认为这种做法符合刑法的谦抑性特征,顺应国际上刑法轻刑化的趋势,是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体现,对预防犯罪、恢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观点是经济赔偿的刑法效果具有现实意义。第三章、第四章分别介绍了国外和我国关于经济赔偿的刑法效果方面的立法现状和分析。大陆法系国家的刑法典以及英美法系国家的判例法和法律规则都对经济赔偿后可以从轻、减轻刑罚处罚甚至免除处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广泛的适用。我国近些年来出台的一系列司法解释、量刑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也逐渐将经济赔偿纳入到量刑规则中,使我国的刑事诉讼判决过程更加灵活和人性化。第五章论述了经济赔偿的刑法效果在实际应用时存在的一些内容和程序上的缺陷,同时也提出了相关的完善措施,并指出只有从立法和司法双重层面才能发挥经济赔偿的刑法效果的优越性。结语部分对本文的观点作出了总结,并希望在以后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经济赔偿的刑法效果能够真正地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