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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是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必要手段,党十七大提出的“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是对马克思经济理论思想的传承也是对我国国民收入分配理论的重大创新。在我国,居民获取收入主要是通过参加工作所获取的工资收入,居民通过生产经营所获取的经营性收入,由国家或者社会的团体、个人等资助的转移性收入以及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构成,在所有收入占比中财产性收入最低。尽管财产性收入的基数比较小,但是其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对增加我国的居民的整个家庭收入具有较大的推动作用。财产性收入主要由股息、红利以及不动产等收入构成,主要可以分为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和非金融资产的收入。伴随着日益成熟发展的金融市场,种类日益繁多的金融资产以及不断创新的金融工具,再加上居民对资产理财意识的增强,居民在进行金融资产投资选择也相应增多。由于,居民在进行金融资产选择的同时,其相应的家庭财产性收入也相应提高,针对两者之间是否存在某种内在的联系,本文通过构建模型探讨研究居民在进行金融资产的选择的同时是如何影响居民财产性收入,为了更加全面和准确的探讨两者之间存在联系,主要从金融资产结构和居民金融资产总量两个方面进行研究分析。本文综合运用了理论分析、统计分析以及计量分析的方法,研究分析金融资产对财产性收入的影响。首先,主要是对文章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以及文章总体的研究框架等进行介绍;同时阐述了国内外有关金融资产选择和居民财产性收入的相关文献综述;其次,再根据相关的理论基础,以及金融资产总量和金融资产结构与财产性收入相关性的统计描述,分别分析了金融资产选择与居民财产性收入的近年来的变动,以及金融资产结构与居民财产性收入的近年来的变动趋势。通过计量分析方法研究金融资产选择对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影响,为了研究的全面性以及完整性,分别从金融资产的存量和增量两个角度进行研究,然而为了使研究结果更为精确,又将金融资产选择分为金融资产结构和金融资产总量两部分,分别研究在存量和增量的条件下金融资产结构和金融资产总量对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影响。主要采用的计量经济方法是构建VAR模型,建立回归方程,主成分分析方法以及构建误差修正模型。根据金融资产存量所得出的实证研究结果可以得出,金融资产总量对居民财产性收入总量存在正相关性,金融资产结构方面,主要从居民储蓄、现金、国债、股票以及保险准备金五个因素方面分别对居民财产性收入进行分析研究,得出金融资产构成中,居民储蓄对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影响最大,这表明我国居民更多的将金融资产进行储蓄来增加其财产性收入。然而,从增量方面对金融资产结构对财产性收入的影响进行主成分分析得出,国债、股票对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影响最大,居民储蓄的影响却最小。这表明,随着金融资产的种类的丰富,居民所能选择的投资渠道的增多,居民在逐渐的增加对其他金融资产的持有同时减少储蓄量,来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最后根据得出的实证结果,得出文章最终的结论,以及根据所得出的结论引发的一些启示,并根据启示提出了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