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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意识形态的关系依然是当代中国文艺学的核心问题。从“意识形态说”到“审美意识形态说”,沿着这条对文学意识形态性思考的文艺理论话语线索,我们可以看到,文论研究者正由单纯关注文学对社会生活的反映功能和为政治服务的功利作用,逐渐转向对文学融合审美性和意识形态性的思考。但必须看到,我们对文学诗性本质的认识仍然是有所缺失的,人们依然更注重从“外部”研究文学,即便是作为现今主流文论话语的“审美意识形态论”也同样如此。 文学理论所要研究的是文学之为文学的、具体的意识形态,而文学的一般意识形态性只有当它处于非文学的纯意识形态体系之中才有意义。站在宏观的社会结构层次划分和社会学科分类角度上,界定文学为意识形态、承认它的一般意识形态性自然有毋庸置疑的道理。而一旦回归文学自身,讨论文学之为文学的特质时,过多地强调含有阶级性、反映论趋向的一般意识形态性,就必然视审美性为不显,造成文学诗性本质的缺失。我们应该关注的是文学化(或者说诗性化)了的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诗性化是指在文本“生产”的过程中,意识形态被作家运用一系列文学特有的手段(如修辞、描写、叙述等技巧)加工、改造,其原有的“本真属性”或者“原质性”被抽空、“不在场”,意识形态被文学的诗性逐渐同化,而成为诗性文本结构的组成要素,从而参与文本生成,在文本中实现了一种诗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