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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y Species. One Planet. One Future”即多样的物种,唯一的地球,共同的未来,这是2010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中国也提出“低碳减排·绿色生活”的环保理念。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越来越严重,已引起全球范围的广泛关注。人们在满足物质生活保障的同时,更多地追求居住环境的质量。在2010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强调“要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圆满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为目标,努力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在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的征程中不断前进。”温家宝总理在谈到环境保护问题时,也曾指出环境污染确实已经成为当前中国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中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特别重视环境保护。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在2011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强调,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要做好全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当前我国的环境问题非常严峻,尤其是农业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更是令人困扰和不安。农业环境污染源头一方面来自工业化过程中工业生产、大中城市的废气和固体垃圾;另一方面来自于农业生产自身,即所谓的农业面源污染和点源污染。对于中国这个农业大国而言,这种农业污染更是全方位、立体的,直接威胁农业生态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诸如农业自然灾害的频发、农作物病虫害的盛行,对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农药、化肥的不合理施用,造成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湖泊富营养化、生物多样性锐减;畜禽养殖污染,如集约化畜牧业生产过程中的粪便污染,导致土壤环境和质量的严重破坏,甚至还带来了食品安全等令人焦虑的问题。如何有效地控制农业环境污染,抵御生态安全危机,促进农业生态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乃至确保整个自然界生物群体的和谐共生都至关重要,不可小觑。古人云:“宜未雨而绸缪,勿临渴而掘井。”那么,究竟用什么方式来解决上述严重的农业环境危机和生态安全问题呢?笔者认为,运用生物综合防治理论与技术就是一种很好的解决方案。生物综合防治是对有害生物进行科学管理的体系,它从广义的农业生态系统总体出发,根据有害生物与环境之间的相互联系,充分发挥自然控制因素的作用,因地制宜协调应用必要的措施,以获得最佳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1]综合考虑生产者、社会和环境利益,在投入/效益分析的基础上,从农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出发,协调应用植物检疫、农业、物理机械、化学和生物等多种有效防治技术,将有害生物控制在经济危害允许水平以下的科学防治方法。[2]利用现代生物综合防治的先进技术和法制理念,应对农业生产中的多种环境污染问题,从而有效抵御农作物病虫害以及其他农业灾害带来的威胁,缓解生态安全危机。同时,通过借鉴学习国外先进的生物综合防治经验和政策法规,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生物综合防治法制体系,促进我国农业生态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以达到生物群体的和谐共生和生态系统的平衡维系。本文试图利用学科交叉的特点,将植物保护学、生态学、经济学与环境资源与保护法学等学科渗透结合,将生物综合防治理论与之相配套的法制建设两个相对孤立的知识点结合起来,力求从法学视角探究农业生态环境中的生物综合防治理论与法制化建设。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一部分主要是对生物综合防治理论的基本概述。首先介绍了生物综合防治的历史沿革,从古代朴素的防治策略到近代单一的防治对策,再到现代综合的防治理念的整个演进过程。继而阐述了生物综合防治的基本内容,将生物综合防治的正确理解归结为以下三方面的问题,即将其视为一个生态学问题、一个经济学问题和一个法学问题。然后列举出生物综合防治的具体几种防治方法,主要包括植物检疫防治、农业防治、物理机械防治、化学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国外先进的生物综合防治政策和完善的法制建设,并指出我国与其存在的巨大差距,仍需不断学习和借鉴其先进的地方。该部分对美国、日本、德国为代表等发达国家生物综合防治的政策及法制建设情况的介绍,主要采用了比较分析方法和归纳总结的研究方法。第三部分重点阐释了我国的生物综合防治的法制现状。通过介绍我国生物综合防治技术取得的成就,诸如天敌昆虫的改良、微生物制剂的研发、转基因技术的利用等生物农药的治理手段,以及对农业生态结构的调整等生态学措施,并由此总结归纳出我国现代的生物综合防治技术发展趋势。同时,着重强调了我国当前法制建设的滞后性,存在着现行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或部门规章、政策机制及国际条约等一系列不配套、不健全的法制问题,严重制约与影响着生物综合防治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系统化的进程。第四部分是本文的创新点,全面阐述了我国生物综合防治的法制化建设。首先,提出了对我国生物综合防治法制体系的完善思路,包括《生物综合防治基本法》的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动植物检疫法》的修订、《转基因生物安全法》的颁布、《生物农药管理法》的制定等生物综合防治相关法律的完善,同时还指出要借鉴与学习国际公约、协议的先进之处,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有待于进一步的制定与完善。然后,介绍生物综合防治行政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专业机构的设置、激励机制的制定、行政规章的颁布以及市场流域的监管等多个方面。此外,还提出了创建生物综合防治法制教育体制的设想,试图通过综合型人才的培养、生物综合防治技术的推广和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等方式,来创建中国特有的生物综合防治法制教育体制。最后,又提出了生物综合防治法制信息平台的搭建构想。建立生物资源数据库和搭建生物综合防治法制平台,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进行生物综合防治法制宣传和推广,使中国生物综合防治法制化建设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