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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应该遵循什么样的路径?政府在经济发展中又该担任什么样的角色?这些问题长时间来经济学一直关注的问题,不同的学者根据其理论分析得出了不同的看法。但是历史表明,这些理论在解释力方面都存在一些局限。近来有学者在前人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结构经济学。由于根据其制定政策显现效果尚需时日,这一新理论的解释力需要运用经济史进行考证。本文将该理论放到中国近代史的一个时点,并推演出该理论的指导政策,之后观察相应政策的效果,以在一定程度上验证该理论的解释力。南京国民政府统治初期,中国经济的各个方面都处于起步阶段。而当时中国经济在外国资本的压迫和北洋政府的洗劫之后又迫切的需要快速发展以应对不断深化的民族危机。南京政府制定了经济发展规划并实施了相应的经济政策。虽然这些经济政策总的来看对当时的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这些政策是否使得中国经济在当时条件下得到最快的发展?鼓励何种产业才能在有限资源的约束下产生最大的效益?这使得新结构经济学有了用武之地,也给验证这一理论提供了条件。本文的主要内容便是用经济史检验新结构经济学并用新结构经济学有解释力的部分评述南京国民政府的经济政策。首先阐述了新结构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框架并指出其对发展经济学的传承和创新,之后简单描述对南京国民政府初期(1927-1937)的经济发展的背景及经济政策以备后文分析。第四部分把新结构经济学放到南京政府成立之初这一时点,利用其制定政府政策操作方法,寻找到当时这一发展中国家应该支持哪些产业以得到最快的发展速度,之后针对这些具有潜在比较优势产业在当时的发展约束,推演出新结构经济学认为的当时南京政府应该对这些产业实施的政策。第五部分在对比第三部分描述的南京政府的经济政策和第四部分新结构经济学推演出的最优政策的基础上,分别考察双方一致部分的政策效果和不一致部分的政策效果,进而得出对新结构经济学的一些思考。最后根据本文验证了的新结构经济学理论对南京国民政府初期(1927--1937)经济政策进行评价并得出以下结论:南京政府经济发展政策方向应该是鼓励农业及部分轻工业等比较优势产业的发展,而南京政府过于重视重工业这一方向性的失误导致了当时中国经济没有以更快的速度发展。另外本文还得出了政府在制定经济发展政策方面的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