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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其设置状况是否合理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效率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因而,在设计公司治理结构时,应当首先设置一个合理的股权结构。本文通过对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治理结构的现状进行分析,得出股权治理方面存在四大缺陷,然后进一步详细剖析股权结构对治理结构的影响机理,并以实证分析加以验证。本文的主旨是建立多元化的股权模式和以法人股东为主导的治理模式。 基于以上思路,本文分五部分进行了论述,现概述如下: 一、绪论(第一章)。该部分阐述了选题背景、研究目的、意义、思路和方法,并简要介绍了西方股权治理理论和国内学者的研究理论,最后提出了本文的创新之处。 二、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治理结构的基本理论(第二章)。该部分首先对上市公司进行概述,特别提出了国有股的历史渊源,接着对上市公司产权分解、委托代理制和层级分权制进行分析,最后简述了西方三种最有代表性的股权治理模式,由此得到优化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治理的一些启示和借鉴性的经验。 三、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治理结构的概况(第三章)。这部分共有三节,第一节描述了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现状,并归纳出其特征。第二节从公司治理结构的四个方面入手,分析股东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的治理行为,指出他们各自存在的不足及原因,还特别提出外部治理机制存在的弊端。第三节总结了我国上市公司现有的四种股权治理缺陷,即:股东缺位、内部人控制严重、大股东掠夺和股权激励约束不足。 四、股权结构对治理结构的影响机理(第四、五章)。本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股东与公司治理。按股东类型可把股东分为:国有股股东、法人股股东和个人股股东。国有股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经济作用是弱化的;法人股东对公司治理有积极作用,其既有能力激励,又有能力来监督和控制公司经理人员,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个人股东监督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动机和能力较弱。若按股东性质,又可把股东分为固定股东和流动股东两类。固定股东追求稳定收益,是公司稳定发展的力量,但控股大股东(一般为固定股东)对公司发展有利有弊;流动股东偏好以高风险为机会成本追求高收益,对公司未来的发展潜力和成长性极具有敏感眼光和超前意识,但其行为投机性很强。 2、股权集中度与公司治理。按集中程度可把股权结构分为股权高度集中、股权高度分散和股权适度集中三类。在股权高度集中类型下,控股大股东行使权力的积极性很高,而来自其他小股东的有力约束和制衡较少,所以控股大股东往往会对其他股东进行“掠夺”;在股权高度分散型结构下,众多小股东受个体行为目标的指引,很难从公司治理的角度统一行事,于是就有“搭便车”的动机,而不去对经营者进行监督,因此存在“内部人控制”是在所难兔的,并且内部人控制度要比其他两种股权类型下要严重。所以,既有一定的股权集中度,又有若干大股东存在的股权适度集中类型是一种较为合理的股权结构,其有望使各股东达到一种适度参与的境界,形成有效的相互制衡机制。 3、股权结构与治理方式。该部分首先说明股权结构的偏差,进而导致公司治理模式的差异实际上与资本市场管制具有高度依赖性,要改变现有的股权治理状况,管制政策的选择将是非常重要的;而且,股权结构状况会影响收购兼并机制作用的发挥,要使外部购并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必须在股权结构方面满足一定条件。该部分还分析了股权结构与具体治理方式的关系,即股权结构差异影响经营激励、代理权竞争和监督机制等作用的发挥,并且得出股权适度集中类型对公司治理方式作用的发挥总体较为有利,因而该类股权结构可使公司的绩效趋于最大化。 4、股权结构与治理结构的实证分析。这一部分是对前面分析结论的验证,通过从2000年深市和沪市年报中各选取100家上市公司1999年的截面数据,选择数学模型进行无关性假设验证,分析股权结构与治理结构(外在表现是公司业绩)之间的关系;再者引用别的学者收集的数据,从实例的角度进行验证。 五、理想股权治理模式的设计与构建(第六章)。基于前面的研究结论,这就启示我们:通过股权结构的优化推动有效率的公司治理机制的形成,因此本文提出应建立多元化的股权结构模式,由此就形成了一种股权持有者多元化、股权集中程度适度分散化的股权结构状态。与多元化股权结构相适应,我国上市公司应建立以法人股东为主导的治理模式。因为在法人股东为主导的治理模式中,法人股东有参与公司治理的动机和可能,又能在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促进公司价值最大化。这样的治理模式,不仅促使各个权力机构权责明确、分工合理、治理积极性高;又能形成有效制衡、有效激励、有效约束的治理格局,应该说是比较理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