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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推进,科学技术的不断成熟和提升,我国金融业也在不断的前进,特别是“普惠金融”政策推出后,金融业更是迎来了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各种金融产品和项目不断推陈出新,在这种情况下“校园贷”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据统计自2010年至2015年,“校园贷”平台数量从0家增长到896家。“校园贷”能够为贫困学生提供助学贷款,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校园贷”能够为缺乏创业资金的高校学生提供创业资金,实现其创业梦;“校园贷”能够使高校学生提前接触金融社会,丰富其社会经验,等等。“校园贷”具有如此多的作用和价值,但使其真正进入人们视线的,却是其种种负面新闻,2013年以来“裸条贷”、“诈骗贷”、“高利贷”、“传销贷”等经常占据着各大新闻媒体的头条,一时间,“校园贷”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成为让人谈之色变的洪水猛兽。2015年“校园贷”平台呈井喷式增长后,各种校园乱象更是频发,不断挑战人们的底线和容忍度,在这种情况下,各部门不断出台相关的规定和指导意见来治理这种乱象,这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从“校园贷”平台的数量就能看出,截止至2017年年初我国仅有74家网贷平台从事“校园贷”业务。但“校园贷”发展的太过于迅速,导致监管出现了空白和严重的滞后的情况,以上这些措施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校园贷”乱象,而是使其变得更为隐蔽,从明面转入地下,有的甚至披着合法的外衣进行非法活动,危害后果更为严重。2018年我国开始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各种行业乱象,而小额贷行业是本次重点治理的行业,两高两部联合发布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对民间借贷中的“虚增债务”、“肆意认定违约”、“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行为必须进行严厉打击,最高人民法院更是以裁判的形式直接表明以借贷为业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这在一定程度上对治理“校园贷”乱象有明显的作用和意义,然而“校园贷”与其他的民间借贷相比,有其特殊性和不同之处,这些一般性的措施很难彻底根治“校园贷”乱象。本文选取了“校园贷”这一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从法律监管的角度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分析,希望从法律的角度寻求规制“校园贷”的方法,以减少“校园贷”乱象的产生,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和作用。首先,为了进行法律研究和分析,本文介绍了“校园贷”相关的基本情况,对“校园贷”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在此基础上对其基本特征和迅速发展的原因进行了简单的剖析,重点分析了“校园贷”的法律价值,以说明为什么只是对“校园贷”进行法律规制而不是绝对的禁止。其次,以案释法,从典型案例出发,分析了我国“校园贷”目前的监管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其进行监管的必要性。第三,只有将“校园贷”置于世界广袤的视阈中进行比较,我们才能发现自身的不足,寻求先进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借鉴,因此在本部分主要介绍了域外先进国家“校园贷”的基本情况。最后,在辨析自身的情况下,参考国外相关成功经验,对我国“校园贷”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笔者从厘清“校园贷”法律监管的基础性问题、健全“校园贷”法律监管的具体措施、完善“校园贷”相关的保障制度三个方面提出了解决的方法和建议,以使其扬长避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