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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是我国政府为了弥补人口老龄化引起的养老金缺口而建立的战略储备基金,是保证社会保障体系稳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它关系到每一位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改革和完善,社保基金在满足了日常支付之后,有大量的滚存节余。节余越多贬值的风险就越大,因此社保基金节余的保值增值成了关键问题,也关乎我国社会能否稳定有序发展。面对通货膨胀和人口老龄化的巨大压力,西方国家养老基金运营经验和我国社保基金投入股市后的成果都表明,社保基金进入资本市场投资实现保值增值是必然选择。社保基金不同于普通的投资基金,它不仅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物质保证,也是老百姓的“养命钱”,这样的特殊性质要求其投资必须谨慎小心,尽量地降低和回避风险,以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但是资本市场的风险和收益始终是相伴相随的,这就需要在投资的收益与风险之间找到平衡点,有效地规避风险,实现社保基金投资的效率;另外,为了防止道德风险的出现,需要对社保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管,有效地防止社保基金管理人在资本市场的盲目投资和投机行为。社保基金投资运营效果如何,能否实现预期的投资目标,能否有效规避市场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是否规范、专业,这些都是社保基金投资法律监管效果的直接反映。因此,只有构建完善的社保基金投资监管法律体系,防范资本市场的风险,加强对基金管理人及其投资行为的监管,才能实现社保基金投资的安全和效益。我国在2000年已经颁布了专门的《社投办法》来控制投资风险和规范社保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但是随着社保基金在资本市场投资运作的深入,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监管法律制度也暴露出一些缺陷。因此本文拟从社保基金投资监管的必要性入手,系统地介绍了社保基金投资监管模式及各国采取的具体监管制度,之后阐述了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监管制度并通过分析评析其不足,对完善我国现有社保基金投资监管法律制度和健全我国缺失的社保基金投资监管制度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