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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中低收入阶层居民是住房问题的主体。由于其收入增幅与住房售价(或住房租金)增长存在明显差距,如果没有政府的帮扶,中低收入者特别是低收入者很难依靠购买商品房来实现“居者有其屋”及“适当居住权”的理想。解决这类住房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政府直接或者间接提供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住房。保障性住房自建设以来,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完善了住房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和谐,具有积极意义。但同时其建设质量问题屡次发生,降低了政府公信度,损害了住房者的利益,本文对保障性住房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做了较为深入的探讨,主要进行以下内容的研究:第一部分:保障性住房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特性分析。该部分首先对保障性住房的概念、特点进行了界定,通过对公共产品相关理论的分析与研究,得出保障性住房具有公共产品特性;其次对系统论进行了一般性分析,结合质量管理相关理论得出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系统特性。第二部分: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过程质量问题分析。该部分首先分析了保障性住房质量的影响因素及其影响程度;其次对保障性住房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探讨;最后总结出保障性住房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的原因:保障性住房的公共产品特性以及围绕其特性制定的相关政策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之间主要存在5项不协调。第三部分:保障性住房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构建。该部分基于上述5项不协调,提出解决质量问题的对策亦即构建与现行保障性住房质量管理特点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本部分将保障性住房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作为一个系统来研究,该系统包含三个子系统,分别为:组织体系、方法体系、程序体系。组织体系分析了保障性住房项目质量管理主体职能及其如何良性互动,激励与约束并存;方法体系通过对质量管理方法的分析与研究,提出保障性住房项目质量管理主体的质量管理方法,形成方法体系;程序体系包含了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管理程序,纳入信息化质量管理的程序设计形成程序体系。第四部分:保障性住房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评价。该部分首先设计了保障性住房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评价指标体系,确立各指标的评价标准;其次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各评价指标的权重;最后采用模糊综合评判方法建立保障性住房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评价模型,通过模型研究和算例分析得出评价结论,该质量管理体系综合评判良好,可用于现行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质量管理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