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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国外相比,投资性房地产在我国出现的较晚。我国在2006年才正式将投资性房地产和公允价值的概念写进会计准则中。2006年颁布的3号会计准则中给企业带来了两种计量方式的选择。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模式已经是国际上流行的趋势,所以我国必然会学习和借鉴这种好的会计计量模式,这也是我国进入国际市场,与国际市场不断靠近的必经之路。我国一直在积极推进公允价值模式。鼓励广大企业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为了鼓励我国的企业积极地尝试这种新模式,我国在2014年颁布了第39号会计准则。准则中明确了运用公允价值模式的操作流程、在年报中所披露的项目、估值技术、层级等相关的问题,对公允价值的披露提出了更加严苛的要求,以及更加严厉的规范制度。在我国,拥有投资性房地产的企业是越来越多,但是选择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却少之又少。但是少数运用公允价值的企业也在企业运行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形形色色的问题,这些问题阻碍着公允价值在我国的推广。本文以以上为切入点,为了更好地在我国推广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发现公允价值在实际运用过程中的不当之处。所以,本文特意选取一家上市公司-冠福股份为案例公司,分析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并分析是否是因为这些原因阻碍别的企业选择公允价值计量,以及选择公允价值所出现的问题。通过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我们才有目的性和针对性为企业目前面临的困境提供帮助,找到解决的办法。本文以冠福股份有限公司为案例,研究具体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投资性房地产中的应用问题。我们先分析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冠福股份企业中的投资性房地产存在的问题,例如,公允价值取得的不易、公允价值会使企业的财务情况波动剧烈、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虚增企业的资产等问题。以及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和企业因为这些问题所导致的后果。接下来,分析公允价值模式对冠福股份有限公司重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得到公允价值对指标是否有不稳定的经济波动。例如,与偿债能力有关的资产负债率,与盈利能力有关的净利润率和营业利润等指标。最后,结合冠福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的企业情况,为其提出合理并且有针对性的建议,从而给拥有投资性房地产的企业提供经验和教训。最后作者提出了六条建议:一,减缓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给企业财务信息带来的信息波动;二,完善获取公允价值的信息渠道;三,明确公允价值信息披露;四,加强准则学习,完善准则规定;五,更新会计观念,提高职业素养;六,强化企业内部控制。希望通过提的这些建议能为即将运用公允价值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企业和已经运用公允价值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企业提供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