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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了CAC标准体系、欧盟、美国等国外食品标准体系和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研究了我国已发布涉及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965项,食品行业标准2900余项(其中强制性国家标准634项),河北省现有食品安全相关的地方标准1653项,分析研究国家层面法律法规政策287项,河北省地方法律法规政策724项。认为加强农产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法律保护体系建设是河北省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河北省在标准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食品标准制定方法和体系不能适应食品安全控制的要求,存在标准体系结构、层次不够合理,个别标准之间存在交叉重复,食品安全标准短缺,标准技术水平偏低,标准实施力度不够等一系列的问题;农产食品质量检测体系不健全;农产品安全管理不规范;食品安全标准中农特产食品覆盖率相对较低。法律体系建设方面从国家的角度看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中法律法规庞杂,效力层次和系统化程度较低,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中刑法保护功能发挥不够,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政策法规可操作性差,同时支撑体系、监管体系、宣贯体系不完备。河北省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初具规模,基本形成了以“省级法规规章为主,专项政策为辅,市级法规政策为补”的符合实际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但缺乏综合性法规,而且现有法规层次性明显,条块性明显,且政策性的文件较多,效力层次较低。而且缺少地方特色立法,开放性较差,甚至有部分地方保护色彩。针对以上问题,结合河北农产食品特点,提出构建包括标准系统框架和法律法规系统框架的“二元河北农产食品安全保障框架”。提出了在“二元河北农产食品安全保障框架”下,构建内部技术标准体系和外部管理体系、支撑体系、宣贯、示范保障体系“内外二元的河北省农产食品标准体系”。标准体系的建立一方面将河北省农产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框架置于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框架之下,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加以分类,创建独特的内部标准体系和外部标准保障体系二元结构;另一方面重视标准管理、支撑、宣贯、示范等保障体系构建。河北省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方面,要构建内部法律法规体系和外部支撑体系、监督体系、宣贯体系的“二元法律保护体系”。内部体系应该突出“少立法、重释法、严执法”的建设思路。减少低层次立法、重复立法,注重法律法规的解释和配套法律法规的制定,加强执法力度和执法过错追究和惩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