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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至关重要,这是人类社会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幸福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动力,也是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奋斗目标。教育对于幸福感的作用早已得到广泛认同,但很多研究都是强调教育通过提高收入水平来提升幸福感,这与目前我国面临着人民收入水平持续增长而幸福指数相对滞后的“伊斯特林悖论”的现实不符,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人们在乎的并不只是收入而是社会地位。由于教育既是主观幸福感的一个主要影响因素,又是促进社会阶层流动的重要手段,因此,本文基于阶层流动预期的视角,对教育与主观幸福感的关系进行研究。本文首先对主观幸福感的概念做了界定,并分析了主观幸福感的测度方法和影响因素,随后在理论研究基础之上进行了实证分析。通过使用ordered probit模型对CGSS2015数据的回归,运用因果中介效应的分析方法研究了其作用机制。结果发现:(1)教育水平对于我国居民主观幸福感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教育水平每增加一个单位,会使居民“非常不幸福”、“比较不幸福”、“说不上幸福不幸福”的概率分别下降0.1%、0.3%和0.5%,同时使居民“比较幸福”和“非常幸福”的概率分别上升0.09%和0.9%;(2)阶层流动预期是教育影响主观幸福感的重要传导机制,在控制住阶层流动预期后,教育的直接作用将会减弱一半;(3)教育水平对于东部和中部地区居民主观幸福感都有显著正面影响,对西部地区则影响效果不显著,对于中青年的主观幸福感具有显著正面影响,对于老年人无显著影响。基于以上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了关于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阶层流动方面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