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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地方政府债务已然成为一个热门话题,地方政府为了当地的经济发展,不可避免的要大量举债,这可以追溯到2008年的金融危机爆发。我国为了应对全球经济危机,在相关政策的引领下,公共投资的规模在急速扩张,而投资离不开资金的供应,因此,随之而来的是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也在持续膨胀,导致债务风险不断加剧。国务院于2014年发布的43号文件中,强调“疏”和“堵”相结合,允许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即省级政府、直辖市在征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批准同意后,在规定的额度内直接举债,其余的市县级地方政府可以向省级政府申请相应的债务额度,但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与1994年出台的《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禁止举债相比,可以看出这十多年来我国正在不断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制度,寻求一种最适合我国国情的债务管理体系。本文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立足点,以S市地方政府为研究对象,对债务风险管理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分析。通过文献阅读法,研究国内外各有关文献,首先构建本文的理论框架,然后通过案例研究法、对比分析法,分析S市地方政府的债务与风险管理现状,目前存在的管理问题,从而分析其形成的原因,并得出债务风险管理优化的相关对策。按照这一研究思路,本文认为S市地方政府可以从完善债务风险管理组织结构、积极识别债务风险来源加强预警管理、设置债务偿还计划积极化解债务风险、助推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升级、风险控制措施多元化加强控制力度、提高债务信息披露的质量以及落实并完善债务风险动态监督制度七个方面入手,优化债务风险管理。本文的创新点在于先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进行一个较为全面的分析,然后以S市地方政府为研究对象,定性结合定量分析,一方面可以揭示S市的债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针对其问题对症下药提出优化对策,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希望还能为有类似情况的其他地方政府提供一些参考意见,做好风险预防措施。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由于可获得信息来源有限,加之数据的时效性可能存在一定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分析结果出现偏差。同时,受个人能力和专业知识的局限,提出的建议可能有所欠缺,不够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