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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是以C村和T村第八届村委会选举为例,分析两个村的选举策略,并对其进行比较,可以发现都是大同小异,究其原因主要是受乡镇政权干预根深蒂固从而导致了乡村的民主与治理的目标存有差异。前者是民主的诉求,后者是要完成压力管制下的任务和维护社会稳定。策略性选举后对乡村治理绩效也很不理想。在恪守程序和控制结果的双重约束背景下的村委会选举,使乡镇政权与村干部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进而加剧了村民的民主诉求与乡村治理绩效内在冲突的可能性。然而,选民对选举的影响却十分有限,要使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自治组织能够有良性的互动,一方面需要经过连续的民主选举实践,使选民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的民主意识,另一方面还需要基层政府回归合理的职能定位。只有当选民关注程度以及个体的动员能力不断的增强,才能在两者的博弈中胜出,真正实现治理绩效与权利诉求的内在统一,村民自治才有可能摆脱困境,最终实现其良性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