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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乡村正发生着剧烈变化。一方面,乡村在城乡关系中处于劳动力、生态等资源被城市袭夺状态,乡村资源要素持续向城市净流入的基本格局在短时间内仍将持续,一些乡村在过程中呈现出空心化较为明显的特质。另一方面,近年来在乡村的一系列实践,包括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城乡统筹和一体化发展等,扭转了乡村相对封闭的状态,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乡村的物质环境。但政府"独角戏"凸显出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发挥作用不足的问题,乡村需要全面、各方参与和深层次的转型发展。目前,中央致力于创新农业现代化发展、引导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其中宅基地的有偿使用和流转已在杭州市桐庐县和常州市武进区进行积极的试点。在保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原则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于乡村的基础设施、环境建设,盘活农村资产,进一步促进城乡互动。针对乡村转型发展的问题,已有经济学、社会学、地理学和城乡规划学等角度介入研究,包括了农村农业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乡村转型的内在机制、资本驱动的多元主体参与等内容。本文主要从乡村转型的内涵、经济学、社会学、地理学、相关理论和实践方面展开综述。经验表明,乡村转型发展的核心在于乡村资源能否有更大的产出,包括土地资源和附着在土地之上的其他资源。文章首先提出乡村转型方式的路径讨论,通过对乡村在城乡关系中角色的梳理和对既有研究的综述,发现乡村转型缺少可靠并可量化的解析理论。乡村产业的转型对乡村社会经济整体的转型具有率先的推动作用,因此,文章从盘活资源,将乡村的土地产出和附着物等资源转化为生产资料的角度出发,讨论乡村如何转型发展。由于乡村土地的产出以农作物的形式输出并通过市场交换实现价值,这是直接和有形的收益,而产业园的观光功能和乡村闲置宅基地有偿使用退出是预期和无形的收益,这正好对应于级差地租理论和级差地租理论基础上衍生出来的"租隙"理论。本文认为,马克思的级差地租理论和新马克思主义学者的"租隙"理论可以说是一脉相承的,只不过研究对象的内容从现有的价值延伸到现在与未来潜在地租的收益差。级差地租关注于农业生产,将地租的价值聚焦于现有产物的市场交换,"租隙"可以看作是浮动在客观的级差地租之上的预期收益差。文章将级差地租的主要内容作为用于解释乡村转型过程中一系列实践的框架,提出某些假设:我国乡村地区已实施的多项政策,包括土地经营权流转、现代产业园建设和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流转,对应了级差地租的表现形式,并以常州市礼嘉镇乡村复兴实践为回应,以期说明由于乡村中各类主体基于追求土地的级差地租而形成联盟。在分析土地经营权流转、现代产业园建设和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流转的基础上,总结政策推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包括土地流转意愿的决定性因素、合同定价、股份合作制的经营风险、用地管理和产权性质、建设风貌特色突兀、由于宅基地确权工作进程缓慢、宅基地无偿取得和无成本留置导致的宅基地有偿使用和退出推进出现瓶颈等问题,并初步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各章节设计思路依次为:第一章为研究绪论,明确选题背景和意义,安排全文研究方法和思路;第二章为研究综述,系统梳理了乡村转型发展的相关理论和实践;第三章为解析理论的假设和突破,包括级差地租理论(包括"租隙"理论)的基本内涵、辨析拓展和我国存在级差地租的基础和表现形式;第四章为具体案例回应,从动力机制和组织机制等角度出发,分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建设和宅基地制度的改革过程中地租理论如何发挥作用,并结合实际的调研,探讨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有偿退出过程中"租隙"的修正和补充;第五章为级差地租基础上对乡村转型的优化建议,从产业发展、社区更新、土地使用和乡村环境四个方面展开建议;第六章为研究总结,提炼了级差地租在市场化过程中对乡村转型和转型联盟的促成作用并得出相关结论,对创新点和不足进行了诚实的评价,最后对未来仍需深化研究的方向予以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