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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社区自治是国家基层政权延伸与微观公共领域重叠的结果,也是中国基层组织结构重构与社会资源整合的过程。对于社区自治的研究考量着社会管理和基层政权复杂程度,对增进公共利益、完善政治设计都具有深远意义。在理论探索与实践发展中,面对我国城市经济生活市场化、基层社会结构复杂化、社区利益多元化、民主参与意识扩张化等特征,作为社区政治核心问题的社区权力结构问题研究也成为题中之义。 社区是社会的缩影,是国家与社会关系在微观层面的生动展现。本文将基于马克思国家与社会关系视角,为社区自治寻找理论支撑。梳理建国以来我国国家社会关系变迁,以及近代上海公共领域形成与城市管理体制变迁,有助于把握社区权力结构的建构背景和历史沿革。本文对于社区权力结构的研究是基于对D社区自治实践的实证考察,通过访谈法与观察法,依据组织方式、自生能力及发展模式将社区组织分为社区自组织与社区他组织,前者包括法定社区自治组织居委会以及社区文娱团队、社区志愿团队、社区议事型组织、业主委员会等,后者包括社区党组织、社区服务中心、居委社工站和物业管理公司等。将社区组织负责人等社区积极分子作为行动者,通过社会网络分析法和决策法将其整合在一个社区整体网络之中,分析该整体网的密度、中心性、关联性、凝聚子群等展现该社区行动者构成的权力结构和网络关系。可以看出,一方面由于社区组织的发展,社区权力得到分解和配置,自组织为社区自治发展提供原生性动力,他组织为自治提供必要的环境支持;另一方面,寻求自治身份复位的居委会和基层党组织也在一定程度上通过自治平台整合社区权力和资源,这也是社会转型期“强国家、强社会”关系的必然选择,但社区权力整合的过程仍以自治为导向,制度设计和机构设置正在使居委会变行政阻力为自治平台的合力。在社区自治发展和社区权力结构重塑的过程中,社区权力主体之间的关系日益明晰,在领导与协调、合作与共享、监督与反馈过程中有利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