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大理寺,是辽代南面官系统中负责司法事务的行政机构,也是汉人最高审判机关,在推动辽代社会汉化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对辽代大理寺的研究,有助于进一步掌握古代北方少数民族政权职官制度演进的一般规律。同时也对辽代历史乃至整个中国北方少数民族政权机构史的深入研究颇有裨益。对辽代大理寺的历史沿革,工作制度等方面分两部分进行深入探讨。第一章,以时间为线,分四个阶段对辽代大理寺历史沿革做出梳理。围绕统和十二年(994年)辽圣宗司法改革这一历史事件展开深入讨论,分析辽代大理寺由虚设到实置的过程及原因,并对学术界关于辽朝南面官“虚设”的观点,谈谈看法。第二章,从辽朝社会封建化进程中大理寺职官设置上的变化入手,围绕大理寺日常工作制度由浅入深展开分析。在考证辽代大理寺职官系统的同时,对比其与前代大理寺职能上的不同。进而分析其与传统封建官制下的大理寺在职官建制和工作制度上的差异。并总结出在“因俗而治”的基本国策下辽代南面官官制的一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