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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是人生存的手段,就业歧视在我国历史悠久,追求公平就业是人们一直的梦想,在经济危机的情况下,就业公平显得尤其重要。就业歧视侵犯了公民的平等就业权,剥夺了他们的就业机会,违背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造成了社会的不均,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我国政府和公民对就业歧视的认识不够,造成了就业歧视现象在我国越来越严重,从传统的性别歧视到当代的户籍歧视等花样百出。当人们认识到直接歧视造成就业不公并引发了几场诉讼以后,很多用人单位从直接歧视转变成更加隐蔽的间接歧视。我国没有专门的消除就业歧视的法律,现有的法律对直接歧视的规定都还很不完善,对于间接歧视更是没有规定,这样就会造成就业歧视更加严重。本文借鉴了西方的先进经验,从就业歧视的成因开始研究,从立法、司法和行政等各个方面分析我国的不足,寻找完善的途径。本文共有四部分,引言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目的和意义,通过这一部分,认清研究就业歧视的目的和意义,了解就业歧视的危害,并从法理上理解就业歧视。本部分还介绍了目前国内、国外在就业歧视方面的研究成果,本文的研究内容及方法。第一部分是就业歧视的内涵及表现。本部分重点是理解就业歧视的定义包括直接歧视和间接歧视,以及如何界定这些行为构成就业歧视,什么样的区别对待不构成就业歧视。同时本章还对我国现有的就业歧视现象进行了归类整理,列举了我国大部分就业歧视现象。第二部分是对就业歧视的形成原因进行研究。该部分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分析了我国就业歧视形成的原因。主观方面就是社会的偏见和偏好以及统计性歧视。客观方面主要是劳动力供给大于需求、企业为了追求更多的利润,我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制度性歧视以及政府的误导和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第三部分是对国外的反就业歧视机制进行研究。重点介绍了国际公约、欧盟、英国、美国和我国香港地区反对就业歧视的立法和司法状况。第四部分是我国克服就业歧视的努力。本章首先介绍了我国在克服就业歧视方面现有的立法状况,并根据其缺陷提出完善的建议;其次介绍了我国司法方面的现状和不足,并给出了自己的建议;最后又从其它方面对完善克服就业歧视的制度提出一定的建议。就业歧视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也不是短时间内能解决的,但只要我们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通过努力,在全民中树立起平等就业权保护的法制理念,学习它国的长处,消除法律中的歧视性条款,推动我国反就业歧视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最终能够实现就业公平,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