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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西藏社会是一个宗教权威支配下、实施政教合一制度的社会,此外,政治权威(噶厦政府)、世俗权威(世袭贵族)等类型的社会权威也在西藏社会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自1959年西藏实行民主改革,标志着旧的权威统治时代的结束,从此西藏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社会又进入一个转型期,在西藏农村这样一个特殊的场域中,随着传统宗教的复兴、民间信仰的抬头、家族势力的扩张、个人魅力的提升以及村民自主能力的加强等,社会权威逐渐趋于多元化发展。在西藏农村,拥有社会权威的精英人士中既有村干部、村中长老、宗教人士等传统权威人士,还包括新兴的知识分子、干部以及经济发展带头人等,这些人在西藏农村的各项公共事务中,其参与度与影响力也各不相同。本文即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县境内的那嘎村为田野点,运用民族学的研究方法,对西藏农村社会权威的结构状况及其内部关系与各自的功能进行了探讨,全文分四章:
第一章为绪论,主要介绍论文的选题缘由及意义,并对相关的理论研究动态进行了回顾、梳理和分析。还扼要介绍了本文的田野点、研究方法和思路。
第二章为正文部分,主要介绍西藏农村的各种社会权威类型(即传统型权威、法理型权威、魅力型权威和新型权威)及各自的发展状况和基本特点等。
第三章论述传统型权威、法理型权威和魅力型权威三种主要社会权威类型之间的关系,并对此分别进行图示分析。此外,还将它们与第四种新型权威进行了关系对比。
第四章介绍西藏农村社会权威多样化的影响与启示,并对其功能意义提出了自己的理解和看法。
通过对以上分析,可以发现西藏农村社会权威的多样化不仅有利于西藏的民主化进程和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繁荣,而且还对我国边疆稳定、社会和谐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