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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权是家长在家庭管理中的一项重要权利,家长权的发展有着悠久的历史,受宗法思想、小农经济及封建纲常伦理的影响,封建社会家长权占据重要地位,它与国法相结合,在维护封建专制统治方面发挥重大作用,备受统治者推崇,家长权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家长权发展到清代达到鼎盛,清代家长的权利极其强大,家长权所包含的内容超过历代,增加了一些新的权利,如呈送发遣权和允许子孙分财异居等,对于违犯家长命令子孙的处罚也加重,子孙更加忌惮家长的权威,清代家长权概括起来主要包括生杀权、教令权、主婚权及财产权。家长有掌管家财、管理家务的权利,但家长权利的行使并不是无边界的,也是受到法律限制的,家长在管控家庭生活中的行为触犯法律也要追究家长的责任。清代家长权是在明代家长权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与历代家长权总体一脉相承,有着历代家长权共同的特点,如受国家政权支持,家长权利过大等,但清代特有的历史背景和发展过程也造就了其独特之处,形成了自己的个性,通过分析比较,总结出清代家长权的特点。清入关前一直以游牧形式居住,落后的生活方式使其缺乏成文法的规范,清入关后,开始主张效仿汉法制定清朝的法律制度,但依然留有满族习惯法的印记;随着时代的发展,清初制度的法律已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于是在不改变律文的情况下,清朝修律过程中灵活运用例文和小注,使法律满足统治的需要,家长权的内容通过增加律文和小注使其运用更灵活;清朝封建统治达到顶峰,为了加强统治,赋予家长更大的权利,把家这个基本单位置于家长的控制下,使封建统治披上温情的外衣,促进对国家政权的认同,达到移孝作忠的效果。家长权在历代的历史发展中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家长权是封建专制社会用来统治的工具,清代作为一个少数民族统治的朝代,更加需要笼络人心,维护统治。清朝统治者也深刻认识到家庭在社会稳定中的作用,通过赋予家长管控家庭的权利,使基层社会更加稳定,维护了封建统治。家长是一家之主,家长的命令是不可违抗的,能够促进家庭稳定。家庭卑幼都在家长的控制之下,封建社会也极力灌输“忠孝”思想,认为在家能孝者,在国很少有不忠的,家长权的实行也弘扬了孝道传统。子孙自出生便处于家庭的束缚之下,无自由财产也无自身人格,一切都要唯家长之命是从,家长控制着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及财产权,家庭无民主意识,子孙自由也受限。子孙违犯家长教令,家长可随意责打甚至杀害,或者将子孙送官惩处,官府也往往维护家长,依家长意愿行事,严重干扰司法秩序,影响司法公正,有损法律权威。清朝作为我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其家长权是在历代家长权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家长权的集大成者,对清代家长权进行研究,认识它的功能与限制,以史为鉴,反思当下,对当代法治建设提供现实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