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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谈论治乱兴衰只有“朝代”的概念,今人探讨政治文明则更多关注“国家”。殷居三代之中,承前启后,殷代国家是公元前14至11世纪中原地区最高层级的政治组织,也是目前年代最早的有出土文字史料确认的中华文明早期国家。考察殷代国家形态,简言之即描绘殷代国家的具体面貌,对于理解早期中国政治文明的发展演进具有重要意义。殷代国家的基本单元为“族邑”,即以贵族族氏组织为核心形成的聚落或“都-鄙”结构聚落群,典籍称为“邦”“方”或“邑”。其中规模较小者约相当于战国基层行政单位“里”,人口约有数百人;稍大者类似于后世“里”上之“乡”,平均人口约千余到七八千不等。族邑并不像有些学者想象的那样,居民全部是同一亲族组织的成员,事实上其人群的血缘构成复杂多样,族长及其家族成员(约相当扩展家庭规模)在族邑内部占据统治地位,下层贵族及平民往往来自不同的族氏。族邑的管理结构比较简单,依赖族长个人及其近亲“小子”、基层聚落首领“多尹”直接施政,政权形态与人类学所谓“酋邦”接近。国家直接管辖的地缘性聚落亦已诞生,但设置还很不稳定。殷代每个族邑都是独立的“邦”,商王为天下共主,凌驾于庶邦之上,众多族邑联结在一起组成国家,其基本结构为“殷邦与多邦并存,殷邦统治多邦”。殷邦(商邑)是以安阳殷墟为都邑、以“卫”“沬”等小邑为边鄙的三级复合聚落群,礼书描绘的建立地方行政的千里“王畿”并不存在。臣服于商邑的“多邦”分布广泛而无序,西起关中、晋南,东至淄、潍流域,南抵淮水上游,北至河北中部,尤以河南、山东及河北南部为统治力量最集中的区域。旧被排除在商人政权之外的所谓“方国”,实质也属于“四方”族邑的成员,也处在殷代国家的“天下格局”之中。政治定位不同的族邑在地域上错杂相交,故国家疆域呈现为“点”状聚集的形态,“圈层化”政治地理格局尚未产生。殷人统治者重视对交通道路的控制,尤其在泰山南北、太行山东侧等战略要地,国土形态一定程度突破了“点”的限制而连接成“线”。在“多邦并存”的国家结构下,殷邦是殷代国家的统治中心,殷墟都邑是殷邦的核心与代表。考古资料大体为我们展现出“商邑”的人员构成:内廷有来自“四方”族邑的侍从、仆役及卫士为王服务;“宫殿区”外围有“百僚庶尹”即由各族成员担任的“寝”、“箙”等职官;有“亚”、“服”两类群体,“亚”是各族邑贵族迁居安阳的分支,“服”为身份稍低的服事者,二者都听从商王差遣;有“宗工”即手工业作坊管理者,其下辖的工匠有些也出身于安阳外族邑。从墓葬资料看,“族墓地”旧说并不可信,“族”也不是安阳的基本社会单元,殷墟的大量外来人口生活在按地域划分的居民组织之中,因此商邑可能还存在基层聚落首领“里君”。显然“商邑翼翼”的统治地位是建立在“四方”族邑的支持之上。安阳外的政治势力可划为三种不同类型:(1)臣服的独立族邑,如部分“人地同名”的族长、“伯”、“方”等;(2)领受官职的族邑族长,如“侯”“任”“戍”等;(3)国家委派的直辖职官,如“田”“牧”“卫”等。第一类族邑往往对商王叛服不定,商王则要求他们履行联军作战、贡纳物资等义务,有时还抽调其族众组建“特种部队”,进入其领地临时止歇,要之统治模式呈“松散”特点。第二类族邑部分进入国家政权体系之内,“侯”独立性稍强,“戍”受商王掌控更深,第三类势力“田”“牧”本来是事务性职官,后转变为武官将领。商王设侯任戍、设官分职之举,实际就是将第一类势力转化为第二、三类势力的过程,其中显露出统治模式的“集中”特征。此外,田游巡省、迁徙与置奠等都是殷代国家强化“外服”统治的重要措施,商王在泰山周边的田猎已演变为武装游行,目的在于威慑摇摆族邑,掌控交通要道;迁徙置奠能够打破“族邑”原本的血缘地缘纽带,有利于巩固国家统治。商王是殷代国家权力的最高代表,“王”拥有至高独尊地位,至于甲骨文“某王”之“王”或可理解为动词“朝觐”。“王权”弱于后世的专制皇权,但又强于盟主的区域性“霸权”,与殷代国家“松散”“集中”并存的统治模式正相适应。“内外服”官员是国家权力的行使者,“内服”职官体系渐趋完备,国家机器初具雏形;“外服”官员设置不固定,职责不明确,分工不均衡,很多还停留在“职事”层面,内、外服相互影响,造就了“小臣”等职衔虚虚实实的特征。殷代国家政务集中在“祀”与“戎”两件大事上,尽管政府架构尚不完善,但在国家权力的运行过程中,书面文件已得到有效应用,部分具体事项如“取刍”、征收卜甲等皆展现出稳定的程序、合理的人员配置乃至初步的“行政层级化”趋势。牧野之战周人克商,建立西周政权,其国家结构形式可概括为“周邦与多邦并存,周邦统治多邦”,与殷代“商邑”—“四方”结构相同,相应的内外分治统治模式、“点”状国土形态及至高独尊王权,皆与殷代国家相差无几。但西周国家统治模式发生了较大变化,周人藉由“宗法”“封建”创建新邦,通过分封诸侯构建“圈层化”政治地理格局,在“内圈”对庶邦实施严密管辖,在王朝建设较完善的官僚体系,最终使内、外圈庶邦朝着不同方向演变,理想化的结果殆即礼书描绘的内“王畿”、外“封国”模式。“一邦与多邦”的结构形式——“王朝与诸侯”的统治模式——“王畿与封国”的推演设想构成了三代国家历史与逻辑相结合的“三部曲”。殷、周早期国家的某些统治措施,在春秋时期楚、晋县制中还有部分保留,可视为地方行政的最初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