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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地矛盾日趋尖锐、资源短缺等问题的突出,土地利用变化及其效应研究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土地利用变化引起的效应研究成为当前土地相关领域重要的研究内容。呼和浩特市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的首府城市,也是呼包鄂榆沿黄河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目前正处于社会经济发展高速增长期,对各类用地的需求日益增大,建设用地不断扩张,土地利用变化频繁。通过对呼和浩特市土地利用变化的社会经济效应研究,有助于了解土地利用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作用规律,对协调区域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区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研究在梳理已有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呼和浩特市2001-201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和社会经济统计数据为基础,运用数理统计、回归分析、典型相关分析、空间分析、综合指数法等方法,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时期分为时间段,对呼和浩特市2001-2015年间土地利用动态变化、土地利用变化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相关性,以及土地利用变化的社会经济效应进行了分析研究。通过研究,得出如下几点主要结论:(1)2001-2015年间,呼和浩特市土地利用变化幅度大、速度快。主要体现在:耕地、牧草地等农用地不断减少,城乡建设用地、交通用地等建设用地大量增加。城乡建设用地年增加率“十五”时期为0.82%、“十一五”时期增加到1.26%、“十二五”时期又减少到0.47%;而交通用地年变化率在持续增加;耕地的年减少率在“十五”时期最大,为0.25%,到“十二五”时期年变化率减少到0.06%。(2)呼和浩特市土地利用变化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存在较强的相关性。(1)2001-2015年间全市地均地区生产总值、地均工业产值、地均农业产值、地均地方财政收入等经济产出效益不断提高,其中地均农业产值效益与地均地区生产总值、地均工业产值效益相比,提高速度比较缓慢。(2)建设用地与GDP、建设用地与地方财政收入、耕地与GDP、建设用地与社会消费品总额、交通水利用地与城镇化水平、城乡建设用地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之间存在明显的函数耦合关系。(3)土地利用结构与经济结构之间存在相关性。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牧草地的比重对产业结构中的第二产业的影响最大,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和交通水利用地比重与第二产业比重呈正相关,牧草地比重与第二产业比重呈负相关。(3)通过建立指标体系,测度呼和浩特市土地利用变化的社会经济效应值。结果表明:(1)2001-2015年间,呼和浩特市土地利用变化的社会经济效应明显提高,从2001年的0.1334提高到2015年的0.9003。(2)从不同经济发展规划时期来看,呼和浩特市土地利用变化的社会经济效应值在“十一五”时期提高幅度最大,其次是“十二五”时期,“十五”时期社会经济效应值提高幅度最小。(3)从空间分异情况来看,2001-2015年,呼和浩特市9个旗县区中,和林格尔县土地利用变化的社会经济效应值提高幅度最大,其次为土默特左旗和玉泉区。“十五”时期效应值提高幅度最大的区域为回民区,提高幅度最小的区域为武川县;“十一五”时期效应值提高幅度最大的区域为和林格尔县,提高幅度最小的区域为赛罕区;“十二五”时期,效应值提高幅度最大的区域为清水河县,提高幅度最小的区域为和林格尔县。本文研究对呼和浩特市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社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等政策的制定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