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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预约裁定制度作为国外通行多年且已经形成完备体系的制度安排,以其事前指引的制度功能优于其他法律措施的事中和事后指引。税收预约裁定制度是为了克服税收的不确定性,保护纳税人的权利,加强税务管理,构建良好的税收征纳关系,以此来增强中国税制的国际竞争力。对纳税人而言,预约裁定实施过程中税务机关通过梳理交易事项中的民商法、税法和会计关系等,对交易行为定性,为纳税人在适用税法方面提供统一意见,有效避免因地区政策差异而导致的税法适用的冲突与失衡。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引进同党的代表大会中提出的“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目标不谋而合。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的治理经验,从战略层面谋划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坚定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力。《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曾经提及过预约裁定,但由于后期研究不充分,未能形成系统化的制度安排,在最终公布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将该内容删去。但是实际上,在我国构建税收预约裁定制度已经有一定的制度基础。我国当前税务系统中应用的税收个案批复、预约定价安排等制度都与预约裁定制度有异曲同工之处,且都为我国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引入奠定了实践经验基础。比如规定大企业能够申请税收预约裁定的税收遵从合作协议;国家税务总局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动税务机关内部积极探索试行预约裁定制度,税收政策确定性和执行的统一性大幅度提高。在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大环境下,税收预约裁定法治化是大势所趋。概念直观展现事物对象所具有的属性,性质反映事物本身所持有的同其他事物所不同的根本特性。首先,通过归纳总结国内外关于预约裁定的概念以及法律性质的理论,确定符合我国实际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概念及性质。其次,我国引入该制度的必要性可以从纳税遵从度的提高,税收征纳关系的改善,现代征管制度的完善,税收征管现代化发展等方面得到印证。从我国当前的制度和实践经验基础方面论证该制度被我国引入的可行性。再次,通过介绍国外成熟的税收预约裁定制度,在我国引入税收预约裁定制度时能提供良好的经验。最后,具体规定我国税收预约裁定的准入、审核和作出、裁定受理和作出的时限、结果的公布、裁定费用问题及纳税人的权利救济等,推动税收预约裁定制度在我国的顺利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