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债权是否可以出资一直以来都存有争议,也被国内外法学界激烈的讨论着。随着社会发展,债权不再是纯粹人身属性的表征,其财产性特征也日益突出并占有主导地位,即债权首先表现为一项财产性权利。作为财产性权利的债权具有可转让性,可以被抵销。与此同时,大陆法系中公司信用观念也从最初的资本信用观念在不断向资产信用观念转变,债权出资就具备了一定的理论基础。但是出资债权具有先天缺陷,从而使得债权出资面临风险。保障和维护债权出资安全,则是本文尝试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具体而言,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债权出资相关问题的概述。明确了债权、出资、债权出资的含义及特征;同时,从法理学角度对债权出资进行分类并阐述实践中出现的债权出资类型。第二部分是对债权出资理论基础考察,在对债权出资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论述完之后,论述了债权出资的逻辑前提,并对债权出资的法律构成要件进行论证,探讨了债权出资的标的物要件。第三部分是对债权出资制度现状的考察。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几个代表性国家或地区来考察国外债权出资的立法状况;并对我国债权出资立法、司法制度进行梳理。第四部分在于论述债权出资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债权出资的风险主要有三类:第一,用以出资的债权是否真实存在;第二,用以出资的债权在出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第三,用以出资的债权最终能否得以实现。第五部分是对债权出资法律风险的防范。一方面要严格债权出资的准入条件,另一方面要从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方面对债权出资的法律风险进行防范。同时,还应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商业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