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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是二十世纪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的集大成者,其思想是当代学界一个研究热点。目前的研究多侧重于他的经济、社会自发秩序等思想,而自由思想仍以梳理、介绍为主,对作为其核心思想的个人自由,尚缺乏有力的逻辑论述。本文以哈耶克自由的条件为研究对象,试图展示哈耶克自由思想的逻辑脉络。首先,通过对古典自由主义历史的追溯,将哈耶克的思想置于历史的背景之下以对其来龙去脉做一了解。然后,在对个人自由含义充分阐述的基础上,再对作为个人自由的两个前提:个人主义与社会秩序,分别予以了论述。最后,对实现自由的条件做了总结:理性不及的个人在自发规则的作用下形成社会自发秩序的过程中,财产分立,宪政制度以及良好的社会自发秩序构成了自由的核心要素。同时,哈耶克强调社会秩序的自发性,间接地减轻了国家的职责,这不仅有利于国家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更有利于激活社会本身的活力,为个人自由的实现与保障提供了更好的条件。哈耶克以社会合作论为基础,克服了以道德价值作为政治哲学理论基础所带来的不足,有力地捍卫了古典自由主义的自由基础,他对自由的条件的这一问题的研究,为自由的追寻者提供一个参照的标杆。由于哈耶克忽视了起点不平等所可能造成的后果,这个疏漏使哈耶克难以对诺齐克等人的指责作出有力的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