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硕士培养的问题与对策研究——以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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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教育硕士培养已经经历十多年的风雨历程,在这个发展历程中我们取得了许多成绩,然而,时至今日仍然没有形成一套成熟的教育硕士培养体系,许多方面还不尽人意,因而加强对教育硕士教育培养问题的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本研究主要基于对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育硕士培养现状的调查展开,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调查并结合现有培养方案等文件,分析该院教育硕士培养的得失,并据此提出一些针对性的改进措施,这对提升该院教育硕士培养的质量有一定帮助,同时对全国教育硕士培养也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通过调查研究,笔者总结出湖南师大教科院教育硕士培养的巨大成就,包括招生对象扩大领域增加、课程设置趋于合理、导师队伍逐步完善、学员水平明显提高等几方面;同时也指出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存在目标定位较为模糊、课程设置与进度安排有待进一步改进、教学方式需要进一步多样化、师资队伍结构有待进一步调整等问题。   根据调查发现的问题,笔者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对原因进行分析,认为宏观方面存在国家层面陪养目标模糊、教育硕士导师制度的政策限制以及培养单位与用人单位缺少沟通等,以及微观方面学员本身学习目的定位不够明确、指导教师对中小学教育实际了解不够、课程教材开发处于探索阶段等是导致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   最后笔者对教育硕士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方式、教学评价等进行了重新审视,论述了教育硕士培养的改革方向,提出了教育硕士的培养目标应定位为研究型实践者、课程设置应以促进专业发展为旨趣、教学方式协调配合、多渠道革新导师队伍、课程评价应内外部评价相结合等具体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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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特殊教育是针对特殊人群专门设置的。无论是谁也无法剥夺接受教育的权利。对于身体有缺陷的群体,国家和社会都给予了足够关注,开设特殊学校,制定特殊教育。对于丧失听力和说话能力的群体,可以教其学习手语,行动不便的可以专人接送。但这看似简单的东西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重重阻力,需要社会各界人士携手解决。学校的班集体,是学生学习的一个小单位,是对残疾儿童进行教育教学的主阵地,是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的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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